Re: [申訴] 違規行為警告水桶判決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2-08 18: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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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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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 漫吐板務申訴第150208號
【文章標題】 R: [申訴] 違規行為警告水桶判決
【判決時間】 2015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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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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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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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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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據板規3-5,茲節錄如下
『 但是護航舉反證就要禁止,也就是說是以更爛的漫畫當例子來說明這部漫畫其實
沒那麼爛。
例如:「魯夫沒在練功就很強又怎樣?你看看柯南,還不是去一趟夏威夷什麼就
都會了!」這就是違規的舉反證護航,以別的漫畫都這樣來要求吐槽者忽略
問題卻依舊沒有使吐點減弱甚至消滅,因此屬於違規護航。
還有另一種情形是使用現實來進行比爛護航
例如:「cp9腦殘又怎麼樣?!現實中還不是很多坐領乾薪的公務員!」』
1.a. 雖版友主張其並非「比爛」,然而卻是「以他部作品同樣的情形」要求版友忽略
吐點,然而其他作品有這樣的情形,不代表這樣的情形就不能被吐槽。
同樣的,就算其他作品中出現類似的劇情,也不代表套用到本部作品中就會是
合理的情形。因此僅僅舉例卻無更進一步論述,實難看出其關聯與理由,視為
一種違規的行為並無不妥。
2. 漫畫與電影乃至於現實生活,無論在於人物設定、世界觀架構、劇情走向等等
相異甚大。雖板友主張兩者同樣是黑幫,但是電影中沒有七武海、沒有偉大的航道
沒有伸縮橡膠拳,也沒有會說話的熊。因此可見兩者之顯著差異。
因此若僅僅舉例,而缺乏合理的論證,實難視為無須贅言,常人皆可理解之關聯。
3. 板友主張推文受限於系統,僅能以簡短為主。然而長推文於本版為常見之事
若板友擔心影響其他板友閱讀,則可改由發文。因此系統問題並非無解。
主張因推文系統導致可能的違規,並不足採
4. 基於以上各點理由,認定板友並未有足夠翻案之理由。因此判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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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訴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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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版友不服判決
請於收到判決信後三日內於C_Centerwork提出申訴。
申訴時請附加有效字數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為並無觸犯板規之客觀實際理由
供板主群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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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板主:jschenle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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