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檢舉lisoukou違反版規三-4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09-08 02:01:25
板規3-4基本上不成立。
因為3-4的構成要件為護航者
1.「表示該吐點存在意義過於薄弱」
2.「基於前項理由,以要求吐槽者忽略,或是質疑吐槽者提出吐點之理由等轉移
討論方向的方向」
而lisoukou的推文,就是用嚴厲的詞語批評板務而已
老實說並沒有在護航。
雖然已經讓文章失焦了,但目前對於該類討論板務的行為僅有刪文處置
可是hamasakiayu君發表該文不但經過詳細考證,而且論述條理分明
若因此而被刪除實為可惜。
因此目前先以板務推文示警作為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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