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手機"被歸類為恐怖小說
可是我看來看去還是看不出哪裡恐怖
開頭爆發的脈衝事件真的毫不廢話
緊湊刺激,鉅細靡遺
讓我當下看了也非常期待後續發展
可是在主角們逃進飯店、甚至離開城市後
除了在路上遇到一堆怪咖外
我完全感受不到緊張感和恐怖感啊
手機瘋子晚上又不會出現
看到房門口有擺鞋子也不會進入
要說他們是類活屍生物
我還真不知道哪裡來這麼有禮貌的活屍
結果就變成一大堆正常人拿著手電筒在晚上閒晃都沒事
還可以聊天打屁談談以前聽過什麼音樂
安心得很,有什麼好怕的?
主角柯雷口口聲聲說要趕快去找家人
可是一被老校長勸說留下來把手機瘋子燒光
他還真的乖乖照辦?
既然家人擺第一,不是應該別理這種無謂的事
盡快上路才對嗎?
看到運動場屠殺後,我已經找不到往下看的理由
只好快速翻過去看看大概在演什麼
手機瘋子演化出心電感應能力,可以逼人自殺?哦好吧
可是連念動力都演化出來會不會太扯
兩個瘋子打架打一打還可以浮空飛上天
看到這種畫面根本不會覺得恐怖
沒有一秒噴笑就不錯了吧?
史蒂芬金的大師地位無庸置疑
像四季奇譚就寫得很棒
而"手機"選用手機作為人類活屍化的原因
也確實傳達出"科技使人失去人性"的隱憂
讀到前四分之一時,也讓我對手機感覺毛毛的
只是在讀過"末日之旅"那種生死無常的氛圍後
"手機"中間的發展真的給我很鬆散悠哉的感覺
根本變成倖存者們的聊天實錄
另外抱怨一下
為什麼有一大堆讀者說本書是在"嘲諷活屍電影"?
前言就表明這本書是向喬治羅米洛和理察麥希森致敬
你可以說金老是故意反類型慣例來表達敬意
但不能說他是在嘲諷那些作品吧?
脈衝事件的警察看到四周一片混亂
第一個提起的就是羅米洛導演的電影"活死人之夜"
這明顯是致敬而非嘲諷
真要嘲諷,大可以提出離現代更近的片名
何必刻意提起一部四十年前的宗師級黑白老片?
甚至還有人說"我是傳奇"是電影導演法蘭西斯勞倫斯的著作
明明理察麥希森才是小說原著
而"手機"裡的類活屍設定也有許多模仿"我是傳奇"的影子
金老把他們二位的名字寫在前言
結果沒幾個自稱"金迷"的讀者了解他的用意
根本寫心酸的,這些人到底有沒有認真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