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rso (mrso)
2014-10-28 15:54:55我想我也該是時候來回應一下該位「同好」外加「某網站管理人」的發言了。
首先是有關我在該網站發言的部份,就「某同好」辛辛苦苦整理出來的一篇文章跟記錄下
來的東西看來,我再三思考跟閱讀,並沒有發現任何針對個人攻擊又或者與事實不符的,
閣下所認為的「激烈」言論,當然,如果「閣下」認為這樣就是很「激烈」的話,那就是
閣下的自由了。
至於閣下所提到,你並沒有揚言反對01的商業化跟一言堂,又基於小弟跟閣下的FB對話達
數千上萬條(辛苦你整理了),找到去年的記錄時我已經有點懶得再翻了,也許就是我記錯
。
如閣下沒有揚言反對,只是另外開設了個新的「紳士論壇」而已,而我早前的陳述有誤,
這方面我向你賠不是。
但是,有關商業合作的部份,小弟相信本人作出的推論,是完全合符情理之內的。從閣下
像寫雜誌一樣,去報導John Lobb,到Atestoni,再到其他,甚至在GQ上發表文章,推銷
鞋子,一個人要是沒有任何與商業機構品牌合作,我想不會做這種事。
當然,這也是我的推論,至於有沒有收取利益,這方面閣下可以提出證明,如果閣下真的
沒有,那麼也就是我誤會閣下了。
雖然這也是我的推論,但我想這推測,是非常合理的。而在一個有效前題加上有效推論方
法的情況下,這推論是成立的,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有效推論。當然,這跟事實是否如此,
可能是有出入的,例如︰前人推論太陽是圍著地球在轉,而他們的推論是有效的,但事實
是太陽著沒有圍著地球轉,所以這命題後來被推翻了。我的推論,我相信是有效的,但命
題是否成立,那就要看我們雙方提出的證據了,要是閣下真的提出了實質證明,證明閣下
與各大品牌沒有任何利益輸送,又或是互利關係,那麼也就可以證明此命題為假,還閣下
一個清白。
至於Z家代理的職員,我並沒有指明是發文者,而樓下回文中有一個的確是業內人士,要
是你真的很肯定發文者及該人不是Z家職員或沒有收受Z家的「任何」利益,那麼請清楚說
明,我肯定會向閣下跟貴站道歉。
至於價值觀問題上,我倒沒覺得我的討論中有涉及到主觀價值的問題,我也在此經常提到
買名牌、大集團的東西,得到的往往不只是物品本身,還有一種社會認同感同地位,這是
不可否認的,但那些物品是否就無法就品質上有任何討論空間?我想不然吧。
閣下在網站中所做的專題,內容詳盡,像雜誌一般,我個人覺得沒有任何問題的。但要是
他人有其他意見,卻被屏蔽處理,我相信這就是非常不妥了。
特別是當這種明顯意有所指的言論被留著,技術與品質討論卻被刪掉時,更會讓人覺得閣
下是雙重標準。
http://i.imgur.com/AKoMh4J.png
順帶一提,此人也是貴站的管理員之一。
有關被告不被告的事情,我想如果閣下真想告,那就去告吧,本人沒有任何異議,反正我
也就是道出實情而已,閣下所做的記錄,在某程度上也算是還了我一些清白。期待收到提
告的通知,本人定必盡力配合一切法院之要求。
※ 引述《Akiba48 (akb48)》之銘言:
: ※ 引述《gentryst (starfish)》之銘言:
: : 你好,本人即為紳士風尚論壇的海星(暱稱),經他人轉發此連結網址得知
: : 板友mrso(暱稱),於本PTT討論板公開散佈對本人及gentry紳士風尚論壇
: : 完全不實之指控及毀謗情事深表遺憾。
: : 針對板友mrso所留言之不實指控及毀謗事實本人在此說明。
: : 絕無收受mrso所指控該討論串任何一位留言者一分一毫,也確實與文章中
: : 所提及之品牌無任何合作、對價、利益分享、商品收送之情事。該名發文
: : 者僅為一般同好。相關事證也皆會轉呈予該網友。
: : 針對板友arbitrageur所留言提及之妨礙生意論,同樣絕非事實。
: : 本人及紳士風尚與該店家該品牌無金錢之往來,或者利益輸送,產品銷售
: : 與否紳士風尚以及本人無關。
: : 板友mrso於PTT及所管理之臉書粉絲團專頁所有對於本人及網站謾罵攻擊
: : 與毀謗,皆已傷害到紳士風尚及本人與所屬網站管理人員名譽與信用。
: : 依法本人提起刑事及民事之告訴,盼讓司法給予紳士風尚及本人應得的公
: : 正及名譽受損之賠償。
: : 本板板友mrso對於紳士風尚及本人所有文字及辱罵性字眼皆已存檔拍照蒐
: : 證,本人也願意對法院負起所有舉證證明,紳士風尚已委請鄭世脩律師事
: : 務所處理相關後續法律訴訟,本人將不再於PTT回應。還給各位一個清淨
: : 空間。
: : 感謝各位。
: 就目前板上 mrso 的那一串發言,說要到涉及誹謗嘛...
: 個人覺得不起訴機率很大,
: 最主要是你很難證明其「惡意」,
: 而民事損害名譽的部分,則要看你們律師如何主張並且證明你們受到損害,
: 真的要上法院這個官司還有得打。
: 至於 mrso 有沒有在其他地方對你做謾罵,這邊我不太清楚,
: 說真的,要提起訴訟是你們的權益,
: 但如此大費周章去告一個使用者,貴網站管理人員的氣度?
: 嗯,可見一斑。
: 對了,目前而言 mrso大不用擔心,
: 以台灣的訴訟流程而言,最快收到出庭通知至少也要一兩個月,
: 收到通知再做準備就好。
作者:
mrso (mrso)
2014-10-28 15:59:00話說我引文引錯了,引到A大的發言...金拍謝
作者:
tonyni (Tonyni)
2014-10-28 16:04:00邏輯顛三倒四。推論無論聽起來多合理,除非能證明,否則只是推論。另,證明是指控方的事情
作者:
mrso (mrso)
2014-10-28 16:08:00所以我從來沒有說我「肯定」他們有啊@@而且要告人的不是我
作者:
tonyni (Tonyni)
2014-10-28 16:09:00推論,除非證明,否則是不「成立」的,不管聽起來多合理
作者:
mrso (mrso)
2014-10-28 16:12:00TONY大,我想一個推論能不能成立,不是這樣算的吧。推論前題推論過程,推論結果都沒問題的話,那推論就算成立。另外我比較想知道TONY覺得小弟邏輯顛三倒四的原因是?
作者:
lhz2007 (lhz2007)
2014-10-28 17:47:00so大在那的文章都看不到了 想看那篇皮鞋上蠟拋光文 可惜
作者:
mrso (mrso)
2014-10-28 18:07:00不是大問題,重寫一篇放blog便好
作者:
lhz2007 (lhz2007)
2014-10-28 18:53:00到時再請你po板了 謝謝!
在這讓我岔個問題,so大皮底鞋的皮底有需要定期保養嗎?我都刷一刷而已
作者:
mrso (mrso)
2014-10-28 21:58:00有的話更好,但沒必要
作者:
pppman (默默向上游)
2014-10-28 22:01:00從SO大文章中提到 因為海星大的種種行為及發文推薦如果沒有商業合作在的話 很難會去做這些事 因此我也想到以SO大目前大學生的身份 所鑽研的鞋及西裝布料等產品知識盡是屬於金字塔尖端的頂級產品 已遠超過一般大學生認知就算是有錢的商務人士 我敢說很多人會買 但相關知識沒有你如此花心血去研究瞭解 這除了你本身必須具備超過一般水準大學生的經濟能力外 也得力於外文應該不錯 飽覽國外論壇加上辦團購 雖無拿車馬費 但可藉此機會跟廠商打交道也可利用團購大量現貨 讓你方便擁有鑑賞各種鞋款的機會讓你不必花一些錢 就有辦法拿實物研究其特色及品味其優缺加上你兩岸三地在這圈子及各論壇同好間也有知名度基於以上種種 敢請教SO大將來是否會開店或是從事相關產業畢竟你的熱情.知識.跟鑽研心態已經遠超出你這年紀的範圍讓人不禁聯想你將來不從事相關產業 實在太為可惜所以才會突然想到問你 是否將來有此計畫 或是已經在著手
作者:
mrso (mrso)
2014-10-28 22:13:00我從不排除這可能性,但我也不肯定會走這條路其實就算是希料,我也有布商朋友跟裁縫朋友布料但,在從業之前,我不會改變我風格就是了,我講的話向來都十分歡迎大家驗證,如果有人想辦團,我也會樂於提供資訊這事白條大跟charlie跟其他的一些板友應能替我作證
作者:
pppman (默默向上游)
2014-10-28 22:20:00我只是覺的你真的很不間單 有錢跟會英文的大學生多的是但要花錢買這些頂級玩物又專研各國相關論壇獲取知識也懂得辦團購來獲得一些"金錢"以外的幫助 累積見識大膽推測你應該也由這些管道認識不少有錢及相關產業人士每一個環節對你都非常有幫助 因為你不只可以說的一口好鞋也擁有大量接觸實品的機會去驗證汲取一些經驗很多人是鍵盤知識專家 有些人會買但不懂 也不想瞭解太多但你能做到雙管齊下 而且還只是大學生 真的令人佩服將來若開店或是自創什麼品牌 還請務必保持現在的樣子
作者:
mrso (mrso)
2014-10-28 22:29:00我不否認我認識一些相關產業的人士,辦團方面其實初衷並不是如此,而是通過辦團,可以得到一些隱藏折扣,例如瑞典網,或者BE,或者GC,或者其他,對於小弟這種經濟能力只算尚可的學生而言,會讓我可以省下不少,當然這也讓我多了很多看到實物的機會,通過搞聚會、辦團,我也看到了很多我平常沒機會看到的好東西,這是個有益於我的副作用。但是,如果將來從業,我想我的粉絲團會交給有興趣的人管理我自己有一個原則是說人不從業,從業不說人,從業跟愛好是兩回事,對於會讓人懷疑我另有所圖的行為,我會謹慎處理。
作者:
pppman (默默向上游)
2014-10-28 22:34:00其實辦團購的初衷 大多數都是為了折扣 但我要表達的是除了折扣外的"其他效應" 這才是對愛好者本身最大的獲益像我的話能大量見到靴子本體 除了提高自我見識 某方面還可以發現一些地雷 省去自己多花冤望錢多走冤望路的目的其他還可以累積人脈 提高同好間知名度 跟廠商維持關係這些都不是單純金錢可獲得的 說真的累歸累 但好處也不少所以看你這樣從去年冒出來 從01一路發文槓上一些人到現在又跟gentry對上 某方面來說 真的蠻佩服你的
作者:
mrso (mrso)
2014-10-28 22:48:00我不否認有這些好處,說難聽點就是踏在別人的冤枉錢上避雷知名度甚麼的我沒很在意,甚至FB專頁也是高登的同好建議我才去弄,說白點,要是沒知名度,我反而覺得更好。至於槓上別人甚麼的,對我來講沒甚麼大不了,我講的話可能直了點,但都是經得起驗證,如果別人覺得有問題,指出就好,我錯的話,我絕對會賠不是,基本上我發言都是針對物品,鮮有針對人,我只會下我覺得符合事實的評論,而不會基於那是大品牌或是甚麼,就話留三分。
作者:
pppman (默默向上游)
2014-10-28 23:12:00你所不在意的"知名度"或者說聲望吧 "SO大"這個名號必然有帶來些困擾跟是非 但有形無形的益處也不會少說人不從業 從業不說人 講的好 但你自認是說物不是說人如果將來從業不說人 那物還能不能照說? 希望一本初衷阿
作者:
mrso (mrso)
2014-10-28 23:25:00這樣說吧,假如今天我開店,假如,那我代理了幾個品牌,如果去推荐其他品牌,那在情在理,說不通,那會直接影響收入。可是如果去批評別人的東西,捧自己的東西,那也有問題,那倒不如不說。至於有形無形的益處,至今我沒太大感受就是了...
作者:
pppman (默默向上游)
2014-10-28 23:30:00難的地方不在於批評別人的產品 而是在於如何講自己產品的缺點 尤其你看的已經是世界頂級產品 如果你賣的不是頂級貨那必然隨便都能看出一堆所謂不足之處 該如何處理這種心態我就很難想像一個平常穿JL的人 賣阿瘦皮鞋時該怎麼推銷XD例子是有點極端 要是能做到一本初衷的去評判"物" 也不容易
作者:
mrso (mrso)
2014-10-28 23:44:00我會選擇不評論,或者在公開自己身份後配搭圖解去寫BLOG凡事有配圖,偏差就會少一些,不是盡量也是不評為佳。
如果有職人精神的話 不見得會是最好 最好有時候後需要天份 每一行都一樣 要幹的好都要夠聰明只是是看哪一方面的聰明而已 或是需要金錢跟資源不是每個人都有 但是起碼會是該職人滿意的商品這應該就是職人精神吧
作者: qazwsx17 (弱雞) 2014-11-04 11:39:00
我只有注意到MRSO大下面的GGC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