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五、禁止任何無意義灌水、分身、一行、洗板、鬧板、廣告(與SB有關則不在此限)、
注音文(包含語助詞),且文章內容請補滿20字,不含標點符號、網址連結等。
修正為
五、禁止任何無意義灌水、分身、一行、洗板、鬧板、廣告(與SB有關則不在此限)、
注音文,且文章內容請補滿20字,不含標點符號、網址連結等。
且補充注音文定義為
將部份文字以單一的注音符號音韻借代,令讀者難以判斷該符號所代表之確切文字
(用於翻譯及語氣詞之借代不在此限)
另外,使用注音符號相似文字作為注音文之借代,依其性質判斷也視同使用注音文
提案原因
注音文之詳細說明可參見中文維基
https://zh.wikipedia.org/zh-tw/注音文
追根究底,注音文引起閱讀者反感的原因,是因為僅使用聲母或韻母,造成文字上的
判讀困難;而完整的注音包含聲母及韻母,完整出現時就如同口語一般,並不會造成
閱讀障礙,故並不屬於注音文。
許多板友對注音文(或稱斷頭注音文)的定義不甚理解,常見:
1. 反對禁止注音文者,以注音的使用來為注音文護航,
2. 讚成禁止注音文者,卻連帶將無閱讀障礙之注音混為一談
有時甚至引起錯誤的論戰,所以我想還是得站出來為此狀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