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版規六之修正建議

作者: waterdisney (想要征服的世界)   2018-04-10 00:09:08
※ 引述《TurTao (偶速小海龜)》之銘言:
: : 因此,是否能直接引用第六條逕行刪除,個人是抱持一點疑慮,但看了看版規,也沒有對於其他部分 (e.g. 如本身刪文狀況) 有所規範。
: : 參酌了 biker 版以及 gossiping 版,biker 版以規定「空白文,業配文」等嚴重違規文章作為直接刪除的條件,而 gossiping 版則以「板主將文章掛 S 代表關注」實務上以回文或是寄送訊息的方式通知作者更改內文後處理的方式維護看板內容。
: : 建議本版在第六條方面,能夠斟酌本版討論內容之累積實屬不易,若非如「空白文,業配文,乃至完全無關版旨之文章得直接刪除外」,板主們應先將文章掛 S 或以任何方式明確提示發文者改正之方向,在過段時間沒有修正後才能刪除。
: : 希望版主們能夠考慮考慮
: : 謝謝
: : 附註:沒有管版經驗,上述的實務運作方式可能有對於板務影響過大之狀況了,可能還要修
: SuperBike版當初創立,就是重機板(250cc+)
: 雖然我也覺得機車還分很怪,但也沒有不合理之處 (汽車甚至有歐車/改裝專版)
: 關於這點waterdisney在上一篇就說很多了,我的看法與他一致就不多談
: 部品文、配備文,沒錯,這些其實就是所謂的"模糊地帶"
: 版主做的就是盡量腦補,沒寫清楚部分,就幫發文者想像說他是重機用的
: 結果發文者寫上"我就是給小車用的",是要怎麼讓他合格呢....
: 而有關於"違規文先要求刪除"之建議
: 當然,所謂的執法寬鬆度,這部份說不完了
: 有嚴格的看板,例如八卦違規秒劣退;也有寬鬆的看板(例如上述違規修正制度)
: 但修正制度是比較消極性的 (警察舉牌:你們不要違規停車唷)
: 大多數違規文都是達到目的先PO先贏,看板狀態不是他們關心的
: 看看買賣文就知道,幾乎全部違規者在本版連一篇文章都沒有
: 況且在Relax_Enjoy群組中,我們還算是相對執法寬鬆的
: 除了買賣和吵架亂版以外,其他違規文章都只是刪除連警告都沒有
: 要更寬鬆,版主還樂得輕鬆
: ((最好像賈某一樣當十年不管事版主,出來時再自由心證執法))
: 但到時依法行政的聲音冒出來時,我們就更為難了
Hi grapherd:
我認同你的看法, 但若不符合規定的文章還要主動通知發文者改正
那負擔會太大 所以我會考慮朝修改本版討論內容方向 以其他折衷方式進行.
首先先聲明:
我跟海龜的立場大概是,沒人檢舉的話,在極大的自由心證幅度下
除了買賣文及明顯違規以外,我跟海龜都盡量不主動去砍文
這次的刪文 有人跳出來主動檢舉 所以我們主動處理(刪文)
文章代碼(AID): #1O5uIMz7 (SuperBike)
推 whizz : 版主! 請問這裡的白牌相關問題是否處理? 04/08 13:37
→ whizz : 22553篇 04/08 13:38
我們的管版模式大概是這樣
板規->沒人檢舉->板主自由心證
板規->有人檢舉->板規明確->依照板規處理
板規就在那邊,之前沒人反應有問題。
有人檢舉自然要依照板規處理
現在遇到爭議了,大家認為板規該修正, 所以流程走到下面這樣
板規->有人檢舉->板規明確->依照板規處理
->有其他意見->意見合理->修改板規
重點不在這次刪文,重點在於,下一次是不是還會發生同樣的問題?
這過程就很像是之前爭路權的過程
法律->禁止重機上國道->依照法律執行
法律->禁止重機上國道->依照法律執行
->爭取修法->意見合理->修法通過
當然 修法完成 但行政機關怠惰不願執行 這是另一個問題!
過去沒人反應問題 我們不會知道問題在哪。
趁這次機會 重新思考本版討論的內容及標準 是一種不錯的過程
感謝大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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