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概略是這樣子的
買家於2022/02/13的晚上來到我家的地下室看車,並且試騎,我將我所知的外觀缺陷都誠實
告知,他檢查完了沒問題了之後我們開始談價格,談好後,他匯了訂金,我們簡單在line上
面打上價格資訊以及日期並互相回應以上同意來取代合約,並約定兩天後於兩人至某監理站
親自過戶交易。
在2022/02/15中午相約到監理站過戶,過程我將車騎到監理站到過戶結束他並沒有到重機旁
檢查車輛。過戶完成後,基於自己對愛車的捨不得,也無條件幫助他將車騎至他的店面前放
著,在當時因為不捨也拍了幾張與車子的合照,也有拍到現任車主在我拍照時邊在後面檢查
車子狀況,而後我與朋友就一起離開,直至當天晚餐時突然打電話給我說發現油箱多了一處
不明凹痕(大約大拇指大),且凹痕上沒有掉漆的跡象,並要求看要怎麼幫他處理,我有堅
持過我交車時是不知情的,且在我與車的合照上並無法看見有傷痕,且在下午的時間他也已
經將車騎出去換了前後輪的輪胎。
隔天到了現場與他談,他希望我能幫忙出部分油箱修復的款項,而當時我覺得我很委屈,並
沒有想要負擔的意思,否則他會請律師蒐證(民法吧?)或是叫警察來蒐證(我當時知道這
個警方不可能受理)。
當下我也有致電給朋友請教他們客觀的看法,重點是我們也沒有正式的合約,當下我們在看
車上也有強調現況交車,朋友是說雙方都有責任,可以談雙方各出一半的修復費用,但我還
是覺得我是被欺負的一方。
我想請問各位前輩的意見
我到底是否該負責任何的責任?(先姑且不談照片上是否有拍到傷痕)
若有更新或是想到問題,我再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