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facsls (bfacsls)》之銘言:
: 說真的上國道不知要何年何月,依照政府的尿性以及普遍民智未開,我是不期不待不
: 受傷害啦…。
: 要說到比起上國道我更在意的事情是,什麼時候能讓重機騎慢車道?什麼時候停到機車停
: 等區也不用受罰?比起上國道這種大事情,這些小事可以先改改吧?不然每次走屏鵝公路
: 還要在那邊一直打著右轉燈閃閃躲躲的,根本有夠智障…
: 騎到機車停等區之前還要看一下後照鏡有沒有跟很近的汽機車,怕他們預判了你的預判直
: 接從尾巴A上來,騎進去停等區還要刻意壓個邊線怕被眼紅仔檢舉,這些才真的是長久以
: 來困擾重機族群的事情吧......。
: 阿補充一下還有可以停機車停車格也是….
當初政府歸類在汽車就是一種偷懶的錯誤,正確的作法應該就是設計專門符合給重機
使用的法規。 而設計此法規的同時也需要有交通專家學者和重機族群包含其他二輪
四輪駕駛等。 就算可以思考上面場合絕對吵架連篇,但至少是往正確的方向開啟,
不是像現在這樣四不像,然後就讓大家抓不著頭緒。
機慢車道的設計本身就很畸形,到底機車是有多慢,汽車在一般道路是可以開多快。
若是想用體積大小來區隔,重機在機慢車道是可以有多快? 但體積絕對不會跟機車
差太多,這部分和機車格狀況是一樣的。
如果擔心有特殊重機過大的,應該是可以針對這些體積過大的重機定義新的"重機位置"
但問題就是這族群太少了,所以就只能犧牲,不然就是反正汽車格現有,你們就去停。
社會觀感和駕駛方便性就是你們的問題了,誰叫你們是少數人。
不過現在更扯的是,根本就不是體積大小問題,反正只要是大型重機就全部去停汽車格,
當然有人可能認為停汽車格很開心,可以不用擔心跟別人擠被刮傷,但問題是這樣
資源分配不對啊,汽車格應該是可以再分割2~3個停放大型重機,甚至nikita200
可以停機車格,nikita300就要汽車格?
如果是空間本質的問題,應該是看車體體積大小來分,並不是馬達馬力大小來分,
交通部專業人員要不是偷懶,要不就是根本自己沒騎過,要不就是腦袋裝?
再來就是隧道問題,之前不是說什麼要窒息,結果現在哪個人在長隧道窒息了?
當初提出這個說法的人要不要出來解釋一下,事實就是敷衍這些族群的人,說一
個冠冕堂皇的話來欺騙一般不懂的百姓,造就了大家對大型重機的歧視和對立。
最後變成,大型重機仔就是那吃到飽嘴臉,走慢車道,我就是普通重型機車,
走快車道,我又變成汽車了。 這智商真的堪慮,從一開始定義大型重機等於汽車的
事情不去懷疑問題在哪,反倒是為了見不得別人方便,見不得別人好的心情去
批評。 那大型重機繳稅,但不能用路的問題怎不說說啊。 最後還不是直接說
不爽不要騎。 (反正這種嘴臉太多,也說不完)
上國道的事情我也在思考到底跟快速道路差在哪邊? 差在貨櫃車爺要養家沒錢賠你?
台灣道路最可悲的永遠是,預防駕駛,我要預防有人臨時停車開車門,我要預防有人
闖紅燈,我要預防有人小巷出來撞到你,我要預防有人突然逆向,我要預防有人雙黃線
迴轉,我要預防行人臨時衝出來,我還要預防有沒有可能後面來車追撞,我還要預防
你會不會喝酒? 跟更糟糕的國家比當然交通治安也許還可以,但跟好的比也是天差
地遠。 那種臨停的四輪雙黃燈不解決,大型重機問題也不太可能解決。 因為有開車
的哪管你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