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po
我回應一下我原文下方的回應
我先將新竹市政府停車科科員所講描述一下
1.公有委外停車場仍受政府停車規範管理
2.赤土崎停車場可月租機車格給重機是停車科的人員早已知曉的事,非我訴說後才曉得
3.科員並沒有說出任何一句**重機不可以停放機車格**的話語
再來回覆其他人的評論
1.公有委外仍是政府的,非私人停車場
2.我並非向科員說,為什麼赤土崎的機車格可以停重機,明志不行的言論。
而是說,赤土崎對重機有不同的月租方案。是否使用率極低的明志機車停車場也可以考慮類似方案,我並沒有向科員講敘任何一句**為什麼明志機車停車場不能停放重機**
而是只針對月租方案作討論,也告知科員路外及路邊不在我要申訴的範圍內
3.會不會變成赤土崎的機車格也不能停放機車格?
已經說明多次,這情況,政府早已知道,科員表示。並不會對此情況強迫更改成不能停放,除非有人檢舉
4.我的訴求,是希望在使用率極低的機車場停車場,開放重機有額外的月租費用去做停放,而不是訴求機車格能不能停放重機
5.目前法規是不行,但是科員有說,會在下次開會時提出,這些停車規範都可以做調整,
科員口中並沒有說出任何**重機就是不能停放機車格**的任何言語
不管結果如何,我會再去與停車課的人做後續的了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