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 急!!! 遺失相機在大都會車上,很多珍貴的照片…

作者: phapha (白)   2014-07-27 00:11:04
路線:南港展覽館2號出口旁的南港路1段經貿2路交叉口上車>>光復南路505號全家便利商店下車
時間:9:30左右上車9:40分下車
相機型號:SONY NEX-5R 白色變焦鏡
特徵:裸機無皮套,裝銀色保護鏡,還有原廠相機背帶,內有上千張照片
剛結束演唱會在車上用wifi將照片傳至手機,下車時相機忘在椅子上忘記拿,但是因為車子是路邊招的,加上大家很累沒有特別去可以記司機大哥的名字跟車號,只記得是大都會車隊的計程車,雖然打到大都會了,但是沒有車號還是找不到,有點大海撈針的感覺,警廣已經過了上班時間,等到明天怕來不及,裡面有很多珍貴的家人朋友的照片,最重要的是它是我身上最貴的資產…幾乎是我一個月的薪水,非常的著急,很擔心被其他乘客給拿走……希望板上的大家可以幫小的留意一下,想請各位神人大大有什麼方法可以找回來嗎?
還是有在附近的大大可以看一下自己的行車紀錄器有沒有計程車的車號,拜託各位大大了><
(手機排版請見諒)
作者: bmw8911 (想要簡單的愛)   2014-07-27 00:18:00
打去大都會找比較有機會吧
作者: phapha (白)   2014-07-27 00:43:00
謝謝,我們有打去大都會,但他們說沒人回報,沒有車牌號碼比較不好找…
作者: bwzhan (bwzhan)   2014-07-27 00:57:00
看可不可以請警察沿路調監視器,找到車號,在找到計程車司機全家便利商店也會有監視器,找他們店長幫忙一下,買點東西促進消費一下XD 其實有車號,真的會比較好找一點
作者: phapha (白)   2014-07-27 01:38:00
謝謝大大的意見,剛剛到警察局查到車牌,聯絡到司機了!!還已經回家沒有載其他客人,所以相機還在車上,太好了!!!!超
作者: sammueltw (sam-tw)   2014-07-27 14:01:00
既然那麼重要包個紅包給司機,這年頭好人不多
作者: chengn1 (有幾株深綠可以賣)   2014-07-27 14:05:00
其實 司機是該罵的 還包紅包咧 下車要提醒乘客確認物品自己也要轉頭確認 除非剛好在視覺死角
作者: bwzhan (bwzhan)   2014-07-27 18:10:00
計程車司機若不歸還相機,屬於侵占遺失物罪,可至警察局報案
作者: a157c633 (NEC)   2014-07-28 07:38:00
自己東西掉在計程車上還要罵司機,你有事嗎?
作者: junji   2014-07-28 17:23:00
轉頭確認也不算是義務 說罵也太誇張有時候無償幫客人送遺失物回去 客人還會一副理所當然的嘴臉東西拿了就走 所以我現在寧願叫客人自己來拿也不想送回或是跟他說幫他叫車送回去 車資客人自付我現在除非太忙不然也是會轉頭看 但是是因為曾經有客人在後座丟包垃圾&弄翻飲料&食物掉滿地 所以客下車前要檢查
作者: EVAshinji (初號機)   2014-07-28 17:34:00
可憐…啥叫應該的? 那飛機上忘了東西,也要罵空服員囉?真替司機大哥感到可憐、難過
作者: chengn1 (有幾株深綠可以賣)   2014-07-28 22:42:00
司機該罵是因為沒做到服務業觀前顧後,沒把case正常end但 輪不到掉東西的那個人罵 樓上幾位了解否?
作者: junji   2014-07-28 22:46:00
完全不認同樓上該罵論沒看後面即使不是客人罵 也輪不到樓上罵
作者: a157c633 (NEC)   2014-07-29 08:41:00
那東西掉在火車上,捷運上,公車上都是司機員的錯,因為他們沒有瞻前顧後服務業也是人,大家互相吧
作者: chengn1 (有幾株深綠可以賣)   2014-07-29 19:44:00
小弟就是職業小黃司機 只要我的客人下車我就會提醒他確認物品並自己回頭看座椅與腳踏墊是否有遺留物 也許是我習慣這麼做所以連帶認為司機都應該有這種習慣 對不起樓上幾位大哥們 是小弟的錯 該罵的是小弟我 不好意思 打擾大家興致
作者: bwzhan (bwzhan)   2014-07-29 20:31:00
樓上,你做的很棒啊,我坐計程車,也常見計程車提醒開門注意後方來車,不要害到後面的機車腳踏車,有些司機認為開門者是乘客,若出車禍,乘客要負很大的責任,不過實際上是計程車停車位置,若停的非常靠路邊,機車腳踏車也過不了;不過若停的位置佔一半在快車道,以致於機車腳踏車仍可順利通過,則司機責任比較大,屬於快車道上下客,司機負擔大部分責任;所以會提醒的都是好司機,當然悶不吭聲的也沒錯,只是服務比較差勁而已!!另外計程車司機撿到東西,可以就近送到警察局就結案了,不一定要送到遺失者家中(能送至家中當然服務更好),不能佔有遺失物,除非警察局公告六個月仍無人認領,則遺失物歸計程車司機
作者: a157c633 (NEC)   2014-07-29 23:40:00
其實每個司機都有自己的一套做法,沒事的,大家晚安!
作者: EVAshinji (初號機)   2014-07-30 11:23:00
那個動作叫貼心提醒… 是多的服務,但不是沒作到這個動作,就罪該萬死,現在太多客人都是誤以為全是THEY的錯我不是司機,但我也從事服務業
作者: tg730503 (小鄭)   2014-08-06 03:34:00
純噓某樓該罵論鄉民,我也都會注意一下是否乘客有遺忘東西,但是我不認為是司機問題,就像之前有人PO文指責司機不幫他提行李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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