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叔叔開計程車司機,之前有一次被超速的機車追撞,他下車查看,鈑金稍有凹陷,
機車騎士因為知道是自己的錯,於是一直道歉,我叔叔覺得雙方無大礙就自行離開,
沒有報警。
現在,被對方告肇事逃逸了(經過這件事情才知道,原來肇事逃逸跟肇事責任無關)
行車記錄器又沒有照後面,照不到其實有下車確認,於是在現百口莫辯。
請問,若一旦被判刑,是否即使選擇易科罰金,仍然留下前科,執照會被取消,不能
繼續從是計程車司機工作呢?
叔叔年過五十,如果現在中年失業,生計會很有問題...
老調重彈一下:遇到任何事故,一定要報警!一定要報警!一定要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