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gumeme (米辜妹妹)
2016-12-28 12:30:22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66285
計程車工會告Uber總經理 不起訴
台北市汽車駕駛員工會等團體,指控Uber違法經營計程車運輸業,剝奪小黃生計,工
會理事長鄭力嘉今年8月二度率計程車業者至台北地檢署,控告Uber台灣區總經理顧立楷
詐欺與違反「公司法」等罪;檢方認為,Uber雖是國外公司,但在台灣是由子公司台灣宇
博經營,非由國外公司直接在台經營相關業務,不符公司法構成要件;此外,無確切證據
證明Uber有以詐術誆騙顧客,故兩部分均不起訴。
檢方認定Uber不算違反公司法,但交通部強調,Uber及其合作、未具職業駕照司機明
顯違反公路法等交通法規,立院日前更已三讀通過公路法修正案,將提高對Uber等違法業
者裁罰到2500萬;不過該法目前總統府尚未公告,交通部表示,本週五將討論「公路法裁
罰基準與檢舉獎勵辦法」施行細則,希望與總統府同步公布母法與細則。(記者謝君臨、
甘芝萁)
(自由 2016-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