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摸女運將大腿 色乘客辯:「提醒她開錯路」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
58歲的李姓男子晚間搭乘計程車,坐在副駕駛座的他,趁機對女運將伸出狼爪,拍
打撫摸對方大腿,女運將回稱「請尊重我的人格」,反獲「三字經」辱罵,氣得將車開到
派出所門口直接報案,過程中雙方發生拉扯,李男到警局後又對員警揮拳,新北地院依性
騷擾、公然侮辱等罪判李男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0月3日晚間8時許,李男與其他3名友人在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招
攬計程車,途中1名友人下車後,原本坐在後座的李男換座位到副駕駛座,計程車行經新
北市三重區時,李男突然以手拍打撫摸女運將大腿多次,並在其他友人面前辱罵女運將
「幹X娘」
女運將不滿被客人吃豆腐,回嗆:「請尊重我的人格」,並表示「再罵就送你去派
出所」,李男急得強拉女運將手臂欲阻止,女運將計程車開至三重分局大有派出所後鳴按
喇叭,警員上前處理時,李男不但再度辱罵女運將「幹X娘」,在警員將其帶入派出所時
,又咆嘯辱罵警員、揮拳、拉扯。對警員涉犯公然侮辱罪部分,警員未提告。
檢方偵訊時,李男坦承拍打女運將大腿,辯稱此舉是「提醒她開錯路」,拉手臂應
不致於成傷,「幹」是他的口頭禪;法院審理時翻供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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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106/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