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各位
想詢問大家 如果你們遇到這種情況會怎麼做?
事件如下
本人遇到一位乘客,長途的
載到目的地 車資1500元
跟我說身上沒有,不過三天後會有
要我給他寬限三天
當下就先送派出所
在派出所警員的處理下
及秉持人性本善的個性
警員留了資料,做了紀錄
本人同意讓他寬限三天
結果時間到了,沒有匯款
而且一直打電話來用各種理由拖延
「跟朋友借錢等朋友有空轉帳給他、給他帳號不對、帳號太長、要我收消費券、朋友打電
話不接、朋友不會用轉帳…等」
請問 各位司機們
後續會選擇直接提告?還是摸摸鼻子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