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要放在哪個分類所以放在[心得]
今天下午我和一位有意願轉讓考場的同學完成了轉讓
我順利地獲得了一個在我時間規劃上可行的考試機會
除了全額補助這位同學的退費損失之外
我多付了他一千元
這一切都是依照站內信聯絡的約定下進行的
所以我並不是想要抨擊這位同學的行為或是討個拍
只能怪我自己不夠爭氣
到了這個時候還在準備托福考試
而不是毫無後顧之憂地寫CV寫SOP
在這個申請國外學校如火如荼的時節
永遠都會有人需要轉讓出來的考場
也永遠都會有人會轉讓考場給別人
而不論這交易是否在全額補助之外仍要加上一定的金額
都還是會有人買單 像是我
也仍有人轉賣
但我想說的是
不論你是特地看準了這點而買考試位置來賣的
還是只是正好前一次考好了不需要再考了想在補助外順便賺一筆的
我想提醒你們
再這些被轉讓的托福考試背後
是很多人的夢想
而這些夢想不該被拿來賺錢
作者:
duann (蝶)
2014-10-07 20:01:00我對於拿來賺錢這件事沒在版上被禁止感到意外補貼罰金還算合理 但拿來賺錢也有人做得出來不過這個版有版主嗎? 是非總要有人判斷吧!
作者:
zinn (仁恩)
2014-10-07 20:07:00溫馨,你也可以順便提醒ET$嗎?
作者: linning (NING) 2014-10-07 20:11:00
這也太誇張了吧...
作者:
kira1116 (kira1116)
2014-10-07 20:17:00其實我覺得你這篇就是要上來討個拍順便抨擊轉讓考場給你的人 你既然都說了是按照你們站內信聯絡後的約定 那代表你們雙方都可以接受 既然這樣何必又在文末提到托福考試是不該被拿來賺錢的夢想 你講這樣不就是自打嘴巴嗎
道德上是真的不ok..但說實話以自由市場概念還是會有人願意多付1000 ==只要需求>供給的狀況一直存在的話..ET$這次搞出來的狀況真的很糟糕 唉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為何有些考場會沒事被cancel?
作者:
kira1116 (kira1116)
2014-10-07 21:47:00我覺得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原PO接受轉讓者的條件就沒資格再說什麼 不然當初就不該接受這種還要多付錢的轉讓 現在多的是人轉讓考場 我就不相信每個轉讓者都會要求多付
我覺得你多買這1000就是助長這風氣發生阿.....我甚至覺得連全額補貼都一件很莫名其妙的事情
推ki大 的確如果覺得這不合理就不要買如果沒人跟他買,他自己會降到補貼or直接向ET$ cancel
作者: nfprzkuma ( ) 2014-10-07 22:44:00
原PO是帥哥來幫推一下 這種事就取決於人的品質
就像賣黃牛票違法一樣, 是不是藉由轉讓這件事獲得利益都是違法的? 但是如果你們是當面跑流程的話又好像可以把1000理解乘車馬費... 所以可能比較複雜反正轉讓方的情況也不一樣啦, 如果是我的話可能還覺得自己玩票性的去考掉還比較省事
作者:
tuition (吃飽來睡)
2014-10-08 13:47:00版規應該要禁止 畢竟不是大家都有財力買下很多考場再出售 如此將圖利黃牛
我就是轉讓給你的 轉讓失敗風險由我承擔 你不需成敗失險 且雙方事先說好 我負擔賠錢風險 多收取一些費用不合理嗎?
就結果面來講 算各取所需 你與其在這邊發文不如快去準備考試吧
不懂什麼叫承擔風險,賣的人不管有沒有人買最後都是要退考場的,不懂要承擔什麼風險
我並沒有ㄧ定要退好嗎 我把現在有急用的給別人自己報比較晚的不行?
j大說的 賣的人不管有沒有人買最後都是要退考場那如果你不買 總有其他人願意付這一千塊 為何不行?如果有第三個人願意買 他就是想花一千塊 就是想要這日期 也想要這考場 沒人規定不行所以要就買 不要就不要買 而不是買了才在那邊叫不懂既然覺得不ok 幹嘛還多花一千買?
我就是不懂為什麼有人會願意花這一千,我同意願打願哀的這個說法,但是我覺得此風不可助長,如果打算要退的人找不到付他這個錢的人就不會有這種情形發生
我也同意此風不可長,希望大家能夠忍住 但總是有很急很需要的人最後會選擇買(攤手)
就一個第三方的角度檢視 賣方他如果找不到買主要嘛摸著鼻子去考 要嘛就認賠退掉 但今天他就是找到有人要買 不過買的前提是交易剛好能成立如果他退的時候恰好有人選上 確實是損失了這個損失不論是重考一次的機會或被扣退的錢故賣方站在一個確實存在的風險假設下(不論機率高低)透過這種方式才有足夠動機或誘因去驅使他賣出機會當然也是有轉讓者只要全額補貼即可 但交易未完成前有合意的默契與共識 所以當接受條件的情形下指摘賣方倒也有些奇怪 畢竟除了道德心態疑慮外只是一樁銀貨兩訖平凡的交易
沒有一定轉讓 PO置底文幹嘛 老實承認自己愛錢很難?
作者:
faze (就其實也還好)
2014-10-09 05:00:00蠻好笑.. 講得頭頭是道 不就只是不爽那1000這樣的行為只為助長之後拿位子來賣的
作者:
kira1116 (kira1116)
2014-10-09 07:51:00樓上是繼我後第二個噓的 真難得><拍謝 我本來要2的 捕推回來XDDD
作者: nfprzkuma ( ) 2014-10-09 22:37:00
同意若有風險的話多收錢合理 不過那風險應該極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