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許忠信-國道計程收費 未充分準備-記者會

作者: hayabusa (活在當下)   2013-12-17 22: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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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昨(16)日進行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審議。民國63年起開始的國道人工收
費,將在今(102)年底全面改為電子計程收費。究其原因,係居住於收費站附近(如林
口、五股、泰山、潮州、名間)的民眾抱怨一上高速公路即需繳費,而中南部幅員遼闊、
車輛長途行駛的必要性高,駕駛人認為收費站的設置間距不盡公平,又付費使用的中長途
車輛時常被行駛於收費站中間段而不需繳費的短途車輛所堵塞。高公局為改善上述情形,
即於2002年開始推動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服務,期望最終能達成「使用者付費」之目的。
然而,從電子收費開始至今,呆帳問題日益嚴峻,高公局又捨專業而就鄉愿,以民調方式
決定費率,造成基金財務負擔加劇以及行政行為差別待遇等違法行為。許忠信於今(17)
日召開記者會提出批評,高公局應以民意為本,通盤檢討整體道路運輸規劃,並以基金實
際運作情況,提出獨立性、專業性、公平性兼具的費率方案,而不是錯置民意任其桎梏經
費,導致政策延宕且搖擺不定,在尚未準備充分的情況下即實施國道計程收費,缺乏安定
性和可預見性,將徒增用路人困擾。
l 逃欠電子收費 呆帳問題較以往更勝
計程收費啟動後,並未強制用路人申裝eTag,再者申裝戶也可能面臨餘額不足的情形。此
時用路人行經高速公路的電子收費車道後,原則上應於自動繳費期內至超商等通路繳費;
一旦逾自動繳費期,經高公局以平信、雙掛號通知補繳而仍未於期限內繳納者,將依《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處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新台幣300元罰鍰。
然而截至102年8月底止,累計逾期未繳通行欠費[1]總金額計有2,188萬8千餘元,其中甚
有同一車號欠費金額累計高達6萬7,080元,未依規定繳費之次數高達1,677次;復據相關
資料顯示,97年度至101年度電子收費呆帳[2]金額有逐步攀升的趨勢(詳見附表),光是
102年1月至8月底,就有高達300萬元的呆帳。以目前eTag申裝率約七成多,預估計程收費
全面上路之後,每年欠費金額將達636萬元。
許忠信表示,對照以往人工收費幾無逃欠,電子收費散漫的補繳機制及超低額罰金,顯然
讓惡意拖欠的用路人嘗到甜頭,全面電子化無異於為其開了一條「免錢」的羅馬大道,而
高公局遲至今日仍未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如此不僅違反使用者付費原則,高額呆帳更嚴重
影響基金收益,由全國納稅人為其買單。
l 民意決定費率 得民心卻損害基金根本
按基金財務平衡之觀點,費率估算需考量之因素包含評估基礎年、期間長短、建設成本分
析、物價與地價上漲率、營運成長率、其他收入成長率、維護管理成本、折現率等,顯示
費率估算,須具備一定程度之專業知能,方能較為準確評估。
然交通部及高公局前因怠於政策說明、溝通與宣導,在提出費率方案時,又怕景氣持續低
迷會引發地方反彈,竟然捨棄專業評估,而以民調方式決定,使得每年通行費總收入將降
至185億元,與101年度決算數數216億元相較,遽降31億元,降幅達14.35%[3]。不僅加速
惡化債務餘額,違反基金財務平衡原則,亦會波及到國道的維運作業。
l 「優惠里程」齊頭式平等 對中南部人不公平
計程收費後,短途旅次可能為規避收費而湧入周邊的快速或地區道路。高公局不通盤檢討
道路運輸規劃,反而祭出「每日每車20公里」的優惠里程拉回車流。此舉根本與「藉使用
者付費機制以抑制短途車輛堵塞」的初衷相扞格,甚至有變相鼓勵短途車主開上國道之虞
。鄰近都會區或工業區的路段恐怕將回堵更嚴重,無形中增加人民許多時間、油耗成本及
車禍的發生率。
此外,由於建設集中於北部,中南部大眾運輸系統的數量與利用度嚴重不足,駕駛人對私
家車的倚賴程度原本就較高;又因幅員遼闊,中南部民眾每日通車來回動輒80、100公里
,相對於北北基、桃竹苗路段,每日20公里的免費里程對中南部的補貼程度並不相當,齊
頭式平等對於受到資源分配歧視的中南部民眾而言,並非實質公平。
l 國道5號 計程收費交通不便
國道5號頭城至蘇澳平原段屬於宜蘭鄉鎮間的重要聯絡道路,高架橋下方有平面道路,因
此與橫向國道有所不同,若在此路段實施計程收費,許忠信指出,會有為了省錢的民眾改
走橋下平面道路,再加上此路段有50個紅綠燈以及交叉路口,將會造成平面道路嚴重壅塞
。此外,該路段縱切宜蘭平原,為宜蘭平原南北間之交通樞紐,一旦此路段塞車,進而也
將影響到需要往來宜蘭東西向間之行車速度。
l 改善工程經費有高估之嫌
且為了計程收費而須拆除23個收費站,國道公路基金103年度編列拆除暨改善工程所需費
用37億6,878萬6千元,其中「工程預備費」系按預計發包工程費總額之6%估列,北、中、
南三區合計高達2億76萬5千餘元,然係既有收費站之拆除與改善工程,其複雜、困難度均
不高,所需施作項目理應能合理預估規劃,再預留6%工程預備費,實難謂允當。另「工程
管理費」統按發包工程費之1.5%估列,遠高於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第四
點規定之工程管理費提列估算之比率1% 。顯示本計畫經費已有高估之嫌。國道公路基金
辦理收費站區拆除暨改善工程,統按1.5%估列工程管理費並預留6%工程預備費,核有高估
總經費之虞,允宜覈實檢討酌減。又本計畫預定辦理期程將跨越2年(102年度、103年度
),卻未見揭露完整計畫資訊,核與預算法第39條規定不符。
許忠信批評,政府急著實施計程收費卻未能此影響納入考慮,且為了電子計程新制拆除收
費站的費用卻有浮報之嫌,甚至有沒用過即拆除[4]之情形,皆為未妥善預先規畫之故。
許忠信強調,藉民意調查了解收費改制的潛在衝擊,確屬必要,惟現實運作上應進行周邊
快速和地區道路的通盤檢討並進行長期規劃,而不是在契約即期前才在金錢方面萬事皆以
民意為本,迴避反對聲浪卻扭曲政策目的。此外,高公局亦應就呆帳的起因提出應變措施
,抑止漏洞擴大,維護基金財務平衡。
出席人員:交通部高公局副局長 吳木富
[1] 逾期未繳通行欠費係指用路人已逾自動繳款期限仍未繳款,高公局尚在催繳中的費
用。
[2] 電子收費呆帳係指高公局以信件通知催繳、祭出罰鍰,仍無法追回欠款,報經審計部
認列呆帳(即基金損失)者。
[3] 按交通部102年10月3日於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國道
計程費率專案報告」(第5頁)指出:「…依據第2階段全國民調結果…並回應多數民意,每
公里費率再調降0.1元。經試算費率調降0.1元/公里方案,每年通行費總收入將降至185億
元,遠低於現況(計次收費)平均每年220億元。」
[4] 交通部花費2億餘元在國道5號沿線10個匝道設收費站,通車7年來從未使用,由於國
道計程收費即將上路,又要花好幾千萬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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