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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日治變日據時代的八卦
時間: Sat Jun 29 09:25:35 2013
其實,就以中華民國政府公文書來說,一開始也是使用「日治時期」。
民國36年03月21日出版的國民政府公報有「臺灣省人民在日治時代已佔有未登記之公地
應如何處理疑義」的公文。
http://gaz.ncl.edu.tw/detail.jsp?sysid=E1057488
民國36年03月26日出版的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報有「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生局公告
領有日治各州廳賣藥部外品許可證係屬成藥種類者記期限截至36年5月底止」的公文。
http://gaz.ncl.edu.tw/detail.jsp?sysid=E10B5118
民國36年06月14日的臺灣省政府公報有「原有日治時代合作組織登記書類可逕向地方法
院洽商接管報核」的公文。
http://gaz.ncl.edu.tw/detail.jsp?sysid=E1099417
一直到民國40年08月20日,臺灣省政府公報還有「電復臺灣農林公司為工人退休其日治
時代之工作年資應予計算,希知照」的公文。
http://gaz.ncl.edu.tw/detail.jsp?sysid=E1042952
之後在民國40年11月15日,臺灣省新聞處發出「電公論報、國語日報社准中央改造委員
電知臺灣省光復後,俗稱日本佔據臺灣時期為『日治時期』應改稱為『日據時期』以正
視聽一案,轉希查照」的公文以後,一直到21世紀政府公報上才有公文是使用「日治」
這個提法。所以「日治時期」不是世俗上的民間稱呼,而確實是連中央政府及臺灣省政
府自己都在使用的的稱呼,直到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發文通知臺灣省新聞處說:「如
稱此時期為日治時期,不特有昧於日本過去對華侵略行為,抑且易使臺省同胞泯滅其固
有之國家民族意識,實有矯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