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板規A-4內容 「推文、發文內容有鬧板之嫌疑,且尚不足已判定為惡意鬧板者。」
新增板規 A-18
水桶期間禁止使用分身帳號發言
分身帳號之判定將上交由組務區作多重帳號查詢
經判定為分身帳號者,使用之所有帳號將以各自剩餘水桶天數加總後一併處罰並視情節輕
重額外加重處份。
此項板規於 6/20 03:30 公布,於24小時後生效
於此項板規生效前判決的水桶依然算數
於此項板規生效前的發言不算數
也就是說,有被水桶者、使用分身在發言的
還有24個小時可以發言~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04:24:00怎麼沒有講罰則是什麼 如果分身的發言沒觸板規呢假設我本尊被桶一星期 然後我說我是分身大家安安 這樣會?
將合併計算、統一處罰 ~1+0=1分身發言這本身就觸這條版規XD
作者:
NgJovi (Solo NG MyFriend)
2016-06-20 05:03:00辛苦了 板規更完善 少爭議 很好 :D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07:20:00前例 如果本尊水桶期間是7/1~7/7 而分身在7/5才發言 合併計算統一處罰是兩個都在7/8解桶 還是本尊照原判決在7/8解桶 分身則從7/5起算七天到7/12才解桶
作者:
lsy0002 (阿永)
2016-06-20 09:15:00應該是合併計算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09:23:00沒分身沒意見
對這條沒意見 但標題寫版務討論是否表示可以討論其他的版規內容相關?
作者:
lasarus (雲淡風輕)
2016-06-20 10:39:00個人覺得那幾個被判10年的有點重..用「引發爭議之言論」來判水桶一週較適宜~ 個人看法..
目前是A-4跟A-14的判定有不一樣的看法 這是讓版主心證的部分朝令夕改也不好 但版主也有讓對方答辯的空間且有說會再跟S版主討論 我個人是尊重版主的決策不然判定惡意鬧版的原因 是否麻煩版主解釋一下 會不會好一點 XD
作者:
lasarus (雲淡風輕)
2016-06-20 10:55:00因為「鬧版」和「開玩笑」有時是一線之隔~可能在數字版逛習慣,不小心來這開入站次數玩笑..就10年
作者:
lasarus (雲淡風輕)
2016-06-20 10:58:00畢竟這判決是1週和10年的差異了...10年應更明確些
作者:
miwy (米威麥威米歪?)
2016-06-20 10:59:00是否可以針對公告文另立處罰條例 水桶較重 ex:1個月起跳
作者:
miwy (米威麥威米歪?)
2016-06-20 11:00:00畢竟公告文本就該以嚴肅態度面對 不是可以隨意開玩笑的地方
昨天也是有建議初犯一個月的 這只能等版主討論 他有看到的 XD現在就是說 如果以A-14判這例會有過重的疑慮 這也不不能說錯啦
作者:
lasarus (雲淡風輕)
2016-06-20 11:03:00犯行當然有成立,但10年有點重,應有中間值或初犯的判決
作者:
miwy (米威麥威米歪?)
2016-06-20 11:06:00板主是有提到說開板就有人來鬧 而且也給過機會 但阻止不了所以惡意鬧板這條才會這麼重那篇公告文判這麼重 並不是說板上不能開玩笑 如果今天幾位推文是在閒聊文之類的 問題不大 但在公告文下開玩笑 很容易就會讓人覺得是來鬧板的 所以我才會覺得 把公告文單獨拉出來增加處罰的規定會好些 也是希望大家用嚴肅態度面對公告文..
作者: phonetwo (鳳鳳) 2016-06-20 11:14:00
覺得可以初犯一個月,之後又再犯,惡意鬧版應該就算很明確了
我覺得不應該分初犯和再犯 因為初犯的處罰都太輕了應該分嚴重跟輕微 像那種一看就知道是來鬧的就十年下去 比較輕微的就一年之類的 況且只是開玩笑真的在意的就會來信解釋了 有些人桶了也不痛不癢無聲無息不知道其他人在心疼什麼XD
作者:
TTKevin (魔法商人TTK)
2016-06-20 11:20:00覺得惡意鬧版的判法要非常明確的(就是講了也不怕你桶的那種言論),那種言語模糊的,就會造成今天這種狀況,我認為cc大說的玩笑是實話,但是依照前面兩位的判法,至少也應該水桶一週或給個警告,大概是這些想法以上。
真的是開玩笑就會私信解釋 而不是開分身鬧判決文XD
作者: mayalovehp 2016-06-20 11:26:00
同意TT大,cc大雖然有解釋,但是確實不該無責,警告或一週都可,畢竟那是公告文,而且是要調整門檻,就算是玩笑5730有點過了
作者: phonetwo (鳳鳳) 2016-06-20 11:27:00
覺得暫定方案可行
作者:
lasarus (雲淡風輕)
2016-06-20 11:40:00我們應該都只是用這案例來討論版規,跟心疼什麼有何關係
作者: i50523 (媚媚) 2016-06-20 12:01:00
這樣訂 很複雜 有分身只要不要犯錯就好了
本來就該連坐 總不能10分身9個惡意剩下一個裝乖沒事
我不是說討論版龜的人 造成誤會我道歉...我只是覺得來鬧的死不足惜而已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2:29:00
沒從頭追到尾,只說幾句,不少人都是從那件事情開始對twice有興趣的,但不代表專版得為那些人的發言習慣去遷就,如果你真心喜歡twice,不是更應該去了解專版版規的用意為何,而讓自己去適應,因為不如自己所願而撒野,嘲弄,說真的,這種人真的沒那麼重要。
確實有少部分人的發言就是給人只能你們配合我的感覺這種的就沒有理會的必要 其他認真就事論事的都很OK
場合不對開玩笑就該受到懲罰 但這懲罰是否適當就是個問題 這些人不是重點 版規和懲罰恰當與否才是重點
你的習慣是這樣 不表示整個板的人都得聽你的 更不是
作者:
sosokuo (soso)
2016-06-20 12:41:00推一下doofor大觀點 :) 也推版主辛苦了
然後希望就事論事 扯心疼什麼的?誰心疼了?這樣講真的很侮辱想討論版規的人
作者: m9o2o 2016-06-20 12:44:00
暫定項目A-4新增鬧板嫌疑←這個我覺得不錯
作者:
miubi (99 Pabo 暖女)
2016-06-20 12:57:00回樓上,我覺得是因為那些發言不像水桶王那樣「明顯」惡意
作者: mayalovehp 2016-06-20 12:59:00
cc大的案例不適用於A-14,比較屬於A-4,解釋之後可以理解為何解桶,但是用原本就有的A-4應該可以給予其它罰則
作者: m9o2o 2016-06-20 12:59:00
因為a大是先知QQ,還蠻多作法是那次開始改的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3:01:00那請先知來判斷好了我只是凡人看不出來是否惡意
作者:
JhouHank (Momomomomomo)
2016-06-20 13:02:00那三個有模糊空間吧
作者:
miubi (99 Pabo 暖女)
2016-06-20 13:02:00板規為了那次事件修改過,還有,我個人認為有心討論是好事但是最好不要把自己以前的案例拿出來講,一碼歸一碼吧
作者:
sosokuo (soso)
2016-06-20 13:05:00a可以把信件內容全部公開,然後給大家看案例一樣不一樣XD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13:06:00這案例不一樣...當然這次是板主有缺失,cc大雖然有解釋過,但如果要論這次案例的公平性,應該至少也需要判一次警告還是得說開玩笑要看場合~
我懂a大感覺欸 嘴人1m寄信無效繼續桶1m 愛嘴鬧版10年寄信就連桶都不用 好像怪怪的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3:12:00所以才在討論是否太嚴格,但兩件事根本不一樣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13:13:00就不同情況,是要怎麼比
作者: m9o2o 2016-06-20 13:14:00
a大當時爭議是也有其他人該桶跟事件還沒處理完要不要現在桶現在這個爭議是該不該用惡意鬧板桶
但我覺得問題不是寄不寄信的問題 而是cc大10y和無罪這range太大了 一開始就判太重導致的 而a大那個判決沒有問題但可以理解a大不舒服的想法 拍拍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3:22:00我是無法理解啦
作者:
miubi (99 Pabo 暖女)
2016-06-20 13:40:00只想說板規就訂在那裡,雖然不是正規法律,卻是管板依據踩了「當初」的規則,然後想要獲得「現在」的處理方式?要是真的可以,何必修法?君不見過去懲治盜匪條例明定擄人勒贖為唯一死刑,現在呢?法律只會愈修愈鬆,在追問為什麼遭受同罪不同罰的待遇之前先問問自己為什麼違規吧,更何況案例明顯不一樣就是因為板規不是死的,有疏失所以需要討論,然後改進在那裡追究以前發生的事情真的沒有幫助
拿以前的事情來反觀不是很好 兩個狀況不同且之後也因此調整了版規 理解你不舒服但要分開討論但當時有踩到是肯定的
作者: winerkan 2016-06-20 14:19:00
任何規則都有配套比例原則,細結方面平衡各面就看這麼判
A大,不曉得你是否願意公開信件完整內容? 我記憶中你馬賽克掉的申訴語氣跟cc大有很大的落差另外站內信內容依據站規是不允許直接公開的,必須徵求對方同意喔cc大的部分,晚上會在版規做出修正後一併處理
抱歉,我不是很清楚這項規則,你可以把我留言刪掉,感恩^_^我的語氣不好好像版主你的語氣都很好一樣齁哈哈,對他的態度跟對我也是差滿多的啦^_^
作者:
mp3w69 2016-06-20 15:07:00在水桶公告中 我覺得板主不該直接寫說寄信解釋會改判本來有冤的人 自然會跟板主寄信或水球連絡你公告直接寫說來信有轉圜空間 這做法不是很恰當因為你直接這樣寫 等於承認自己這水桶 自認有爭議的空間
所以我說可以直接公開完整內容不用打馬賽克呀......
作者:
mp3w69 2016-06-20 15:10:00公信力自然不足
好啦語氣好可以改判語氣不好直接就去申訴,你版規直接加這條好了:)
罪犯都有改過的機會吧,再犯十年沒話說 ,初犯一個月比較合理
作者: f123456403 2016-06-20 15:12:00
申訴也要看有沒有道理吧...怎麼可能申訴就一定改判
因為A-14判定依據中的「惡意」是由板主單方面認定,如果板友的解釋能說服板主的話,是可以改判的沒錯。 但並不是所有水桶都能比照辦理啊......所以a大要公開你的申訴信件嗎? 我認真的回答你當初的信件內容完全不是在申訴或說明,充其量只能說是在發洩而已。我的語氣是不是不好,你可以讓板友公評。我沒意見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5:19:00呵呵,兩件事差那麼多(^_-)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5:21:00另外,說話語氣是不能冷靜理性嗎,^_^呵呵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15:21:00上面不就說了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5:22:00CC大他是寫信去說明他是開玩笑,你是去嗆為了只有我^_^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15:22:00還有可以去看一下昨天那篇公告文,瞭解一下改判始末
所以又是關你什麼事呢,呵呵?版主小助手是你?不是嘛^_^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5:24:00呵呵,看你在那亂帶風向,覺得有趣阿,呵呵^_^所以只有版主能跟你討論喔,好吧,抱歉阿,呵呵呵呵^_^阿,先聲明,我跟版主無特別交情,可不是什麼版主跟他的快樂夥伴(^_-)
懶的理你,反正乾我^_^?只是覺得為什麼可以用寄信改判決非常無理而已,當初一堆人在留言幫我解釋一堆(我有水球他們請他們幫我解釋,畢竟我語氣很衝),版主還是堅持自己的意見啊完全沒有轉圜餘地,不信可以自己翻貼文唷^_^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5:29:00我又不是版主^_^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5:30:00畢
作者:
miubi (99 Pabo 暖女)
2016-06-20 15:30:00那篇推文我從頭到尾都看了,一開始另一位沒被桶後來在其他板友「幫你解釋」之下,他也被桶了我只問一句,請問你們兩個當初違規是不是事實?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5:38:00對了,想罵可以罵出來喔( ̄▽ ̄)b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06-20 16:02:00
把私信內容放上來,再說關你什麼事,有點無語…
作者: YukiRing 2016-06-20 16:09:00
結果某人說老半天還不是沒去板務申訴,呵呵。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6:34:00請理性… 不適當言論直接檢舉就好了不需要跟他吵
我覺得這條可以修改成:若發現違規帳號為分身..且主帳號仍在水桶中此時主帳號與分身帳號會合併計算..並視情節加重處分
作者:
JhouHank (Momomomomomo)
2016-06-20 17:14:00情況就不一樣啊...昨天那三個是有模糊空間的,a大你的沒有啊...有模糊空間才有給解釋的機會啊
認真覺得有必要加一條在板務討論文、水桶文、live文違規者加重處分的規定
作者: mayalovehp 2016-06-20 17:16:00
推樓上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7:16:00同推樓樓上
作者: AReum 2016-06-20 17:17:00
Live文都說注意發言了 那位怎麼不桶10年 1週太輕了吧?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7:18:00就說理性討論板務了 還硬要找人吵…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7:25:00我嗎?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17:26:00門檻的議題 所以去水桶文查了一下"違規者"與"登入次數"間的連結(只記被水桶的,警告的沒記/只記6/11之後的水桶,因為懶) 發現違規被水桶的完全沒有一個是80天以下,50天以上 這樣的話 想利用提高門檻防堵亂板幾乎可以預料是緣木求魚 甚至有種黑狗偷吃,白狗擋災的概念推完文才發現 就算將門檻提高到180 圖中的違規者 連一個也防堵不到
old5566找到盲點了,理性討論,就是這樣而不是酸人想找架吵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7:32:00老56 你沒有列出歷代全部水桶的id 而且你的推文在公然查水表 有違規問題吧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17:33:00這是大數據田野抽樣調查 而且水桶文怎麼算查水表原因 理由 論述 全都在推文裡了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7:34:00po這個不太妥
作者: mayalovehp 2016-06-20 17:34:00
真的不妥...
作者: ladyC (柯柯) 2016-06-20 17:35:00
Po登入次數表幹嘛...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7:36:00真的不妥 印象中好像有違站規 水桶文下更不會列出各別上站次數 公然查水表無誤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6-20 17:37:00我覺得這跟查水表不同,這是統計非針對特定人,只是找問題是否適用於現在的對策而已喔 沒看到那張圖,那就不妥了...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7:38:00好歹ID那馬賽克一下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17:39:00已去信板主修改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6-20 17:40:00如果只有結果不附圖那比較沒問題,老56..反正孩子回歸ok的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17:40:00不小心公親變事主 幫自己QQ
old5566大又沒PO出私人資訊,這算查水表?只不過證明,提高門檻根本防不到鬧板的人反而讓想加入的新手無法分享交流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17:43:00我已經尋找掩蔽物趴下了 不需要延伸以我為名的戰場
寄信改判決到底有什麼問題?? 根本是一開始就桶太重 經由解釋認定缺乏惡意之後解桶的 如果他是因為罵其他板友X渣而被桶 那寄信改解桶還能算是有爭議性
提高門檻的起因是有收到多次建議、還有前陣子有一次鬧版的也是低登入次數分身(魚87那位)但也只是藉由投票來收集板友意見,並非直接提高門檻~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8:12:00
理性討論好嗎?彼此這樣酸來酸去並不會有多好看別忘了這版還有一堆比99以下的小朋友在看
我是覺得 堵廢不堵菜 這裡是粉絲版 用其他版提高登入次數檔新手粉不合理
堵廢跟戰的本來就比菜重要啊 誰沒菜過呢不過就是前兩者判別要花的心力跟時間較多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8:20:00
長時間看下來 其實惡意鬧版的都是PTT老手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8:21:00
PTT菜鳥反而發言很謹慎 或者有踩到板規都是無心的如果是為了防堵分身帳號 其實真的沒太多必要一個長時間使用PTT且別有用心的人 手邊不會有許多帳號嗎?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8:23:00菜有罪嗎QQ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8:24:00
門檻投票我投不變吧 不需要為了無聊人而讓真心喜歡或開始喜歡上TWICE的人 被拒於門外
作者: mihawk0717 2016-06-20 18:25:00
我覺得如果對於判決不服應該依照一定程序上訴,而不是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8:26:00其實很簡單阿,之前提高過一次了,狀況有比較好嗎?好像沒什麼差別吧
作者: mihawk0717 2016-06-20 18:26:00
開分身出來引戰。我覺得要嘛就遇到這情形的在去桶,要要嘛就同一 ip 之 ID 一併進水桶
純好奇 建議版主提高的版友也希望發表一下想法 結果還是這幾個在講 XD
如果他們能聽得進去 就不會開分身或是一有水桶文就狂用引戰起手式了啊QQ所以說堵這些人真的比堵菜重要不是空談的真的這麼關心板務運作應該是不太會對討論文視而不見的吧一句話形容就是 不討論 不提議 不回應 沒有符合我的期待就是@#$%^ 三不一沒有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8:38:00很正常阿,現實的縮影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18:44:00很久前逛的某論壇 剛好也有類似爭議 有很多人反應標題有某種東西 結果是在底下抱怨標題有某種東西的人被那個那個後來結論是 當初已經有討論並投票決定"標題可以放某種東西 底下不可以抱怨有某種東西" 所以討論和投票都不參與卻在事後才抱怨是沒道理的
作者:
vogue38 (這年)
2016-06-20 18:46:00光一句"子瑜是人氣最高的"都能被水桶了想見進文字獄不遠這種很現實的東西又不是問是不是最漂亮or才華最多的成員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18:47:00最高的"最"是跟誰比??
作者:
vogue38 (這年)
2016-06-20 18:47:00之類很模擬兩可的問題你說建議在別版別發這種還能理解
作者:
JhouHank (Momomomomomo)
2016-06-20 18:48:00人氣這種東西是非客觀的好嗎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8:49:00所以是以誰的標準去說誰人氣“最”高?
作者:
vogue38 (這年)
2016-06-20 18:49:00當然是twice啊你想引戰跟別家比也是可以啊XD
該場合容易因為與他團比較而引出戰火 不是只有TWICE
作者: mayalovehp 2016-06-20 18:49:00
是跟別家喔
該場合是在講能吃的少女投票.. V大 可以再查證一次
作者:
vogue38 (這年)
2016-06-20 18:50:00對吧因為他引戰偏離事實太多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8:50:00這不是比較是什麼?比較漂亮跟最漂亮 我怎麼看兩者都是在比較 樓下怎麼說?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8:50:00
您真的有詳讀板規嗎?在這任何情況下禁止隊內 隊外比較
作者:
JhouHank (Momomomomomo)
2016-06-20 18:51:00唱歌實力也是非客觀的啊...你懂不懂什麼是客觀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8:51:00
人氣 才華 唱歌 沒有另外一個人來比較 哪來的"最"?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18:52:00不要沒搞清楚狀況就抹黑,好嗎?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8:52:00
不是自己不認同或自己理解不同 就一句 文字獄來解釋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8:53:00可以先解釋你講的偏離事實太多是什麼意思嗎
作者:
minne96 (妮)
2016-06-20 18:53:00團員間本來就不能進行比較了,板規不是都寫了嗎
就事論事 既然v大提出了 我也回應該項的解釋 PTT所有
ptt又不是有關鍵字自動遮蔽功能 太濫用這些字眼了吧
作者:
vogue38 (這年)
2016-06-20 18:54:00人氣投票/百度個人頁討論 水管點閱數 太多可以佐證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18:54:00釣話題的可以無視了,繼續討論板規吧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8:54:00看來中文博大精深不是開玩笑的
作者:
Plato12 (文洛)
2016-06-20 18:55:00vogue意思也可能是 警告會比水桶好吧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18:55:00我不想說文解字
大哥 就算是事實 為了不引起爭論 版規就是不行 你可
作者:
vogue38 (這年)
2016-06-20 18:55:00不然叫人家投票是投辛酸嗎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8:56:00太多可以佐證 佐證什麼?以誰的想法佐證
又淪為文字遊戲了哈哈 前後文推文時間判斷是很重要的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8:56:00
twice是9個人 不是1個人 不管你本命是誰想想其他團員很難?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8:57:00
某版把TWICE當作子瑜和她的快樂夥伴 不代表這裡也是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8:57:00我又想到昨天數字板那個了…
咦 文字獄定義本來就很廣啊 不是那些大老爺愛哪時用就哪時用嗎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18:58:00真的是算了,唉
作者:
Plato12 (文洛)
2016-06-20 18:58:00最漂亮才藝最好也可能是粉絲心態沒比較意味 各自解讀囉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8:58:00
不合你意就文字獄 呵... 懂尊重其他人嘛你我本命是子瑜 但是我自己也很討厭 這種個人偏向的比較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8:59:00為何避免說,請問有去想過嗎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8:59:00粉絲心態這句可以理解 但是沒有比較意思 那這個“最”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8:59:00
我做得到不互相比較 有人做不到 到頭來只是發文者心態問題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06-20 19:00:00
連禁比較這條板規也要解釋?板友辛苦了~~
作者: kikichichi (kiki-chichi) 2016-06-20 19:00:00
直白的說 比較文就是易吵架 而且戰不完
作者:
JhouHank (Momomomomomo)
2016-06-20 19:00:00拉回來討論版規實際一些...
粉絲心態也可以說成xx真的好漂亮,為何要使用"最"、"比較"這樣帶有比較意味的用詞?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9:01:00不管是比較級跟最高級 都是比較出來的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9:01:00我每天上來哈拉聊天聊地,不覺得有文字獄
我知道fanwar在其他地方很正常啦 真的 但是不要到哪都無條件套用這標準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19:01:00你知道就算繼續 結果還是沒結果 就彼此放生留下活口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9:02:00
你要部要去看另外一篇文阿 裡面大家都在稱讚子瑜 卻沒問題
作者:
Plato12 (文洛)
2016-06-20 19:02:00鬧板釣魚責罰應該重 模稜兩可還是警告判決為輕吧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9:02:00WE大跟我每天亂哈拉,有被警告過嗎?沒有阿
自己在心裡蓋一個文字獄 從柵欄間看到的世界當然也都是柵欄
作者:
Plato12 (文洛)
2016-06-20 19:03:00保留尺度判決比較不會落人口舌 罰則輕重需要三思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9:04:00到一個地方本來就要遵守當地的規則,不是別人來遷就你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19:05:00大概"文字獄"講起來感覺很潮 我太落伍
舉例 就算數據顯示xx成績較好,但使用「最」就表示你已經主觀認定xx是好於其他人了 這就是非客觀。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19:05:00老56大,你害我笑了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9:06:00doo大,別…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19:08:00各位要冷靜點啊,小心啊
我也覺得會一直說文字獄白色恐怖的很潮 覺得引戰該桶 但沒有被桶也不會吵著要糖吃
最後再講一句 就算是百度 她們也沒有在講XXX人氣最高這句話的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19:10:00不要小看百度 常去逛都被百度once感動了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6-20 19:13:00恩......nice...
好像不能過度討論對岸once 如果沒有和twice有直接相關消息的話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6-20 19:15:00盡量別討論吧......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6-20 19:16:00只能說每個人想法都不一樣......
作者:
miubi (99 Pabo 暖女)
2016-06-20 19:16:00一句話,不管什麼地方都有好人跟壞人,話題偏了,打住吧
應該是我開始的 我是看他有提百度個人頁所以順便提出==end==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25:00
喔喔不會吧 "子瑜是人氣最高的" 這樣講也要被桶喔?!
作者: mihawk0717 2016-06-20 19:25:00
我是覺得討論儘量就該草案可能有什麼缺點這方向,如何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19:26:00去看該篇前後文,完。
作者: mihawk0717 2016-06-20 19:26:00
改善。不要互相攻擊啦 QQ
作者:
pkkcyc 2016-06-20 19:26:00有什麼好驚訝的=.= 不要比較不難吧
那時的場合就不對啊...... 又用「最」,樓上有很多板友推文解釋了
如果說「從韓飯投票結果來看,子瑜人氣是最高的」,這樣應該可以吧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27:00
那同一場表演 不同的fancam 假如Momo這場看的人最多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6-20 19:27:00.....................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19:27:00再說一次,請不要搞不清楚狀況就抹黑,請不要斷章取義,謝謝。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9:27:00請暸解完整事件在下定論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9:28:00你要不要去暸解當下場合跟節目性質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28:00
啊結果我說"耶 Momo的人氣最高" 這樣我也會被桶嗎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6-06-20 19:29:00那場合是跟澀琪比吃飯..用"最高"就有點踩對方的感覺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9:29:00不會,但我覺得你是否該先暸解事情前因後果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31:00
噗 dance battle 個人技 理想型 藝人之間比得很歡樂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6-06-20 19:31:00差一個字.語意就差很多.站在對方粉絲的感受想想就對了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32:00
我們喜歡TWICE的人 講個一兩句 被你們幾個刁半天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9:32:00……好吧,如果不想理性討論的話
這類的如果開放 版上只會充斥吵架文 沒必要找自己麻煩
作者:
minne96 (妮)
2016-06-20 19:33:00藝人之間比的很歡樂?但板規就已經訂在那裡了啊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9:33:00
感覺版上佛心的真的很多耶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6-06-20 19:33:00韓飯圈文化就是這樣啊..你會習慣的
作者:
JhouHank (Momomomomomo)
2016-06-20 19:33:00我們哪有比得很歡樂...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9:34:00斷張取義很爽嗎?是很想看兩邊粉絲戰起來嗎,是不知道之前版上在別版被說成怎樣嗎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9:34:00
如果故意來問這問題的一個接一個來 是要解釋到哪時候阿?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19:35:00版上不只有你們在用,刁什麼?
以我在Youtube打滾過一段時間的經驗,那邊會比較藝人之間的不同魅力,這種我覺得很棒,但有的也是在那邊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35:00
說真的 至少就現在來說 人氣確實是子瑜最高 不是嗎
作者: kikichichi (kiki-chichi) 2016-06-20 19:36:00
最近水桶比較爭議的點是刑責差異 比較文很少爭議
作者:
JhouHank (Momomomomomo)
2016-06-20 19:36:00唉...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19:36:00所以說,請去理解那段的始末,謝謝。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19:36:00"最"這個東西 幾乎是八成以上專板的基本板規 完全沒討論價值 如果真的想用"最"寫論文 或許"去各專板用最字照樣造句" 應該能讓"最字愛好者"得到更貼近真實的答案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9:36:00
來引戰? 問的問題更像是想要肯定的答案似的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37:00
YT跟Twitter 只有在我的螢幕上顯示點閱次數嗎 沒有嘛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9:39:00
這裡就禁止囉 你爽講當然沒人會阻止你 被桶就不要該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39:00
開板到現在不到半年 你們都不擔心 這樣警告來水桶去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19:40:00只要在PTT各專板 推發"最字比較文"航行一周能全身而退者將能得到PTT大秘寶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40:00
會不會已經生出來很多anti了呢
不花個五分鐘看版規 之後才被桶被警告,難道不該自己多注意一下?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6-06-20 19:41:00Once很有愛的啦..門關起來講"最"字,大家頂多jyp微笑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41:00
我最喜歡的就是志效跟Momo啊 可是 我也很喜歡子瑜
之前在某板倒是有看到一位 反而因此解開了3shy之亂XD
我覺得B大沒必要把話說那麼死就是了,我覺得你提的東西是可以來談一下的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42:00
我完全不會因為有人講"子瑜是人氣最高的!"還是類似
b大 ptt韓飯圈你也知道 藝人間互相比較本來就是禁止
入境要隨俗 當初我也跟b大有一樣的想法 不過之後我也是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45:00
的話 就公開還是私下弄他 寄檢舉信blablabla的
拿一個藝人來貶另一個藝人的行為吧,那我覺得「XXX人
這已經不是是不是事實 或 禁止ONCE讚美那麼簡單了
作者: mihawk0717 2016-06-20 19:46:00
大致分為 1.附佐證的話屬於客觀範圍免責 2.考慮粉絲主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19:46:00我這樣說好了,依場合、情形、時機做出判斷應該說些什麼,不應該說些什麼,應該是基本的能力,一直在強調詢問以求得到肯定性的禁止字眼,答案大概只有髒話,或許說是嘴裡大喊不要文字獄,其實內心渴求著文字獄,言論自由才是被這種人所親手扼殺的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6-06-20 19:47:00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48:00
好啦各位 我要先去看TV3啦~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9:48:00所以才會問XX人氣最高OO最美 是以誰的標準去判斷的啊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49:00
我只希望 我的那個問題 有人能稍微想一下就好了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9:50:00別走啊 還沒討論完欸
作者:
JhouHank (Momomomomomo)
2016-06-20 19:50:00我覺得B大沒在看你們講的...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9:51:00放一句就走… 然後說跟板主檢舉是私下弄人這樣好嗎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51:00
"你們這樣搞下去 是會吸到更多ONCE 還是更多anti?"
虧我剛才還很認真的對B大提出的議題發表了討論= =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9:51:00
有在看你們講的 這問題還會持續需要討論嗎?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9:52:00
如果要因為某些人自認為自由的言論而不能暢所欲言 去ANTI只能說 這些人更愛自己 只是把自己的行為帶上高帽子罷了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52:00
好啦 我會去爬一下那些有的沒的前因後果啦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9:53:00
更愛自己的人 真的會去為TWICE著想嗎?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54:00
好 我再確認一個問題就好 我真的餓了 我需要一點TV3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9:54:00
阿如果等下又來一個 問這種問題 又要請想想看?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55:00
這篇是公告 我可以回這篇嗎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9:55:00
你們還要耐心解釋嗎?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19:55:00去思考板規的時候 不能用粉絲的角度思考 要用anti的角度去找漏洞 如果你是anti 有什麼漏洞可以鑽 板規從來就不是為了粉絲而訂的 是為了破壞秩序的人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9:55:00B大你還沒回答 XX人氣最高OO最美 是以誰的標準去判斷的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19:56:00公告不能回
我覺得B大詢問的態度很好啊 畢竟看得出來他還是有心
作者: kshndhu 2016-06-20 19:56:00
用XX唱得真好,不要用XX唱得最好,減少無謂地比較及不同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19:56:00這叫"文字插"阿 哇 感覺我變潮了
作者:
mp3w69 2016-06-20 19:57:00如果沒有直接指明誰跟誰比較的 採用三人檢舉後板主才判定
作者:
mp3w69 2016-06-20 19:58:00的方式呢? 有達到3人檢舉 可以看出該化有一定的影響力了
如果只說XX最好,沒直接說跟誰比較,那我覺得可以斟酌 (說其他所有人,而不是特定某人,也算指明對象)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58:00
那 如果我自己有什麼想法 可以單獨po一篇嗎
B大 你的不解我真的懂 我剛來超不習慣的 我都可以了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19:59:00
這種是看當下情況吧 像前例是節目競爭狀態下 就不適合
作者: Wupinchon (有品) 2016-06-20 19:59:00
B大為什麼一直無視板友說的話?? 故意引戰嗎??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19:59:00
我沒有仔細統計 不過我怎麼覺得 好像都是固定幾個在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0:00:00
像單獨畫報 這問題就不存在 除非有人腦抽臨時抓人來比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0:00:00空手道是最強武術<<<雖然沒有指名跟什麼武術比較 不過大家都知道 大師兄說...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20:00:00
講 我也想聽聽其他人的意見
作者: Wupinchon (有品) 2016-06-20 20:00:00
板友一直說該案要看前因後果,為啥你還一直掰些有的沒的
Wu大,我不能確定,所以我先相信他無視沒故意要引戰B大,想聽聽其他人的意見?我在上面推很多啊你看到了嗎
作者:
mp3w69 2016-06-20 20:01:00B大 使用標題 [板務] 內文滿150字就可以自己發一篇了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6-20 20:01:00
好啦先這樣 要吃飯了 大家掰~
作者: Wupinchon (有品) 2016-06-20 20:01:00
我整串看下來就只看到板友一直解譯,B大一直無視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0:02:00我也想聽聽其他人意見 不然說文字獄的好像
作者: Wupinchon (有品) 2016-06-20 20:02:00
一定要弄到被人提示在故意引戰才肯停?
但B大這樣問好像顯示出他沒有看板規或是看過就忘了?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0:03:00算了 懶得喊文字獄的有幾個
作者:
JhouHank (Momomomomomo)
2016-06-20 20:03:00我覺得有點不負責任...
說真的,比起是不是文字獄,我更怕別人不分是非直接說是,很想直接杜絕一切能促成這個的原因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20:04:00我只看到一直答非所問說餓了…
koay409625大,我沒訂洋蔥,送那麼多給我幹嘛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0:04:00有心想看就不會碎 沒有心的 你用唸的也懶得聽
B大 不是說你聽到比較會不會去弄誰檢舉,其他被比較者的粉絲看到可能心裡會有點不舒服。鬧大一點可能就粉絲之間會有爭執。避免有這些狀況,韓團版基本都禁止比較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20:05:00看場合說話應該算是一般人該有的知識吧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0:05:00
只想講自己想講的 跟 真心想討論的 還是有差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20:06:00這版真有什麼很讓人無法接受的規定嗎?想聽聽意見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0:06:00
意見?上面不就有人說了嗎?不過就只是說..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0:06:00放輕鬆點 "別人"要怎麼想是他們的事 外面更黑的那麼多 差那幾個? 只在意日韓網評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20:07:00那位我當是還沒搞清楚狀況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20:07:00是遊走在邊緣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0:07:00裝睡的人永遠叫不醒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20:08:00裝餓的人永遠吃不飽 MOMO:
作者: Wupinchon (有品) 2016-06-20 20:10:00
MOMO:你看起來很好吃 (疑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20:10:00自己也不喜歡韓團版的不成文規定,但我至少懂得何謂尊重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0:12:00
就是因為twice吸引很多第一次飯韓團的新飯要是每一個都對版規質疑一堆 這個版真的吵不完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0:14:00
所幸大部分的人都選擇尊重而少部分的要因此脫飯還是變anti只能說 沒緣份罷了 不強求
因為討厭某些粉絲就要反對某團藝人,這向來都是該被撻伐的神邏輯,換哪團都一樣不過B大也提到這現象,只能說那就算是神邏輯,也依然不可小覷
如果真的有那麼一部份的人只是想圖個你爽講什麼就講的地方 那我個人認為粉絲專板不是個好選擇 就這樣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0:17:00專板推路人坑 其實只是附加價值 專板存在的原始目的 應該是讓志同道合的人 有個舒服分享的空間 如果為了推坑的附加價值 而引狼入室養虎貽患 讓黑子有生存空間 這就本末倒置了 五洲製藥說得好:"先講求不傷身體 再講求效果" 專板也一樣 "先講求消滅黑子 再講求推路人坑" 像板規禁台媒那條訂得多好 連愛貼廢新聞的都沒輒
愛貼廢新聞的都沒輒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p3w69 2016-06-20 20:20:00其實就那條板規拿出來投票就好了 很多初來乍到的對那一條很感冒的樣子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0:21:00終於到家了...我只能說大家真的很有耐心
作者:
mp3w69 2016-06-20 20:21:00雖然很多韓團板都有這一條 但也不代表 這板就一定要有
作者:
mp3w69 2016-06-20 20:22:00YES 比較那條 這篇推文 好像提不少次?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0:22:00可以表決啊,反正被廢掉的後果可想而知我本身是不想被蝗蟲入侵好餓大,我剛剛在外面用手機打字真的用到很沒耐心
我也覺得我超有耐心 要不是不想水桶早就跟著開大絕了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20:24:00可以表決+1 但我本人是不認同比較這種事 每天都有這言論出來是要團飯心痛死嗎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0:24:00回到家摸到鍵盤,耐心有回來了~
作者:
minne96 (妮)
2016-06-20 20:24:00但有些人想法好像已經根深蒂固了,就認定這裡有文字獄唉
作者: Wupinchon (有品) 2016-06-20 20:25:00
禁比較文沒什麼不好的,這不也是在保護韓飯新人嗎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20:25:00重點是,這篇的主旨明明是討論分身 結果各種歪樓
廢掉之後很精彩 大概每天都有人會打「.....」目前有哪個韓團版沒有禁止嗎?
我不是初飯韓團的資深鄉民,但我初飯韓團時已不資淺了XD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0:27:00
在外面比不夠 連這裡也要比嗎?開放之後可預想啥情況
作者: kshndhu 2016-06-20 20:27:00
我覺得不會難理解 只是想不想理解
我當初也被罵過阿 我都沒事了(攤手)而且之前的火力更猛(抖)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0:28:00
好了 走了 來去看TWICE的冰箱
作者:
minne96 (妮)
2016-06-20 20:29:00開放比較的話,真的會很恐怖…
反正只要是兩人間比優劣的就禁,但只說XX最好,沒說
作者: fd90422 2016-06-20 20:30:00
謙虛與將心比心
理性討論 討論前也先弄清楚時間地點人物才能真的解決問題
我個人是沒差 但真的不希望這裡再被拿出去當消遣對象
了 有時候覺得這板跟成員們一樣常遇到些莫名其妙的困擾覺得不該是這樣的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20:34:00讓我反問一下,團員間比較人氣有什麼好處嗎
作者: Wupinchon (有品) 2016-06-20 20:37:00
被桶的比較文都是在特定場合下才被桶,覺得已經很寬鬆了
雖然不能代表什麼,但我想說一下目前為止被水桶後有來信申訴的比例不到一成尤其是比較文這一條,喜愛TWICE的板友都能體諒的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1:54:00逐條表決每一條板規一定都有不滿意的人 包括禁台媒那條 愛寫廢新聞和愛po廢新聞的人一定很感冒 簡直是文字獄 白色恐怖 應該用投票決定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2:17:00看完拜託冰箱後,終於爬完了...一整個根本需要說文解字
作者: mayalovehp 2016-06-20 22:18:00
台媒文就算了吧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2:38:00說不定沉默的大多數很想看台媒文阿 少數反對也沒用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6-20 22:41:00台媒文對我們來說管道一堆吧,不必要在粉專分享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2:41:00連幻想文也一起逐條表決 很多喜歡幻想的都對這條很感冒
老56 你認真的嗎................
作者: mayalovehp 2016-06-20 22:48:00
這個版可不是只有ONCE有投票權............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2:48:00老56大是在開玩笑的啦
作者: alans (只要有心人人都是食神) 2016-06-20 22:50:00
反串中!?
作者:
pkkcyc 2016-06-20 22:52:00我猜老56的意思是:不是有人不認同板規就要投票,尤其這條板規有顯而易見的存在必要
作者:
pkkcyc 2016-06-20 22:53:00如果投票真的廢掉了禁比較,你能想像這個板變怎樣嗎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2:55:00我只是擔心有新飯會因為禁幻想的幻想獄轉anti而已QQ
作者: mayalovehp 2016-06-20 22:55:00
好吧!我當真了,我去看日劇冷靜一下>"<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2:55:00禁比較全廢除,就會變成板面上充斥著比較言論,而且應該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2:56:00會有不少人(不管是不是ONCE)特地進板發文、推噓比較順便
」,而沒直接指明到其他藝人,要不要當成相同的比較文辦理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2:57:00踩人,因為無板規可管,就變成寫作TWICE板唸做韓娛比較板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2:58:00有沒有爭議的標準是什麼? 逐條表決比較公平 很多板規不是沒有爭議 而是大多數選擇沉默
好餓大那個要看狀況 那個無法條列案例...... 且不覺得每次那類的發文都有被桶
好餓大舉例的那句就是要看場合看是在什麼文當中推那句
人就是這樣 等到遇到了才會跳腳... 社會就是這樣...好餓大找一下哪篇 大家參詳參詳..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01:00而且禁比較那條其實不是全禁止,客觀性的、無爭議性的可以,總歸一句話,看場合、時機、情況決定什麼該說,什麼
因為我想到,中文的最棒,韓語的最高,在很多沒提及他人的時候,不是單純稱讚的意思嗎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03:00不該說,我是真的不知道怎麼會有人認為是全禁止,然後要給好餓大拍拍,好餓大真的很盡心的在解釋跟想方法
就我印象 這類的推文沒有全被桶 但我懶得去找有被桶都是在LIVE文的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05:00其實專板本來就不是追求民主自由開放的地方阿 如果真的想打造民主自由開放的專板 最起碼的一點就是要有接納黑子的雅量 歡迎黑子來黑 我尊重你黑twice 你尊重我飯twice 不服氣來辯 絕對的言論自由 有問題請上現實法院解決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05:00閒聊很多範例,彩瑛最可愛了,彩瑛最高(日韓文),這都是純稱讚
彩瑛最高有挑釁意味(誤其實比較文都是看前後文跟文章內文綜合判斷的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07:00板主好壞 彩瑛哭哭
老56講的那種有 外網oh 還可以跟別團粉護戰 但ptt不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09:00最民主的專板要屬鄭嘿 要引進那種模式嗎
PTT的韓團板都是走屁死路線的~ 外網則幾乎滿地fanwar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09:00是指昨天那篇文嗎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10:00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只能這樣說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10:00不然限期一個月"無板規狀態"試試看 做個實驗趁GB影響比較小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11:00講到這個,還真的想問難不成有人對老師、老闆、長輩都是
作者: mayalovehp 2016-06-20 23:12:00
無板規別鬧了好嗎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12:00肆無忌憚,口無遮攔,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如果被說你不能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6-20 23:12:00老56大你是認真的還是?感覺你的建議越來越有亂版的傾向
如果老56大補一句說「讓大家想想看我說的有多可怕」那我就非常能理解了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13:00再換個例子,對朋友刷話都是酸嗆踩,用4聲做發語詞,難道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6-20 23:14:00很不想變成像百度貼吧那種風氣,一言不合就詛咒髒話問候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14:00對不認識的人也能這樣嗎?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15:00對啊~~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15:00辯論技巧而已 將對方論述無效化 我只是照樣造句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17:00我的論述都是模仿前面推文的論述 包括句型 用詞對方攻點 就將他擴張到面 論述能一體適用所有板規再說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6-20 23:21:00但場合要看,比如說討論是否限制登入次數,若有人舉例一千次然後說這是辯論技巧,反證不可能性,然後?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22:00差別在我有論述 說1000的論述是什麼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6-20 23:23:00若你沒有補充,前面的論述就我看來就跟推幾千次的推文一樣不負責任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24:00= = 哪有人會先說自己覆蓋的陷阱卡是神聖反射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6-20 23:25:00至少不只我一個人對此有疑慮怎會這樣推。希望大家在討論時能多考慮一下用詞
你這招用好幾次了 之前也有不知道的人以為你再引戰然後就爆氣了 造成誤會呀...
老56大,我覺得你推這些示範文也可以給板友當教材和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26:00照樣造句 前面不是有人說新飯對比較文感冒和怕轉anti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6-20 23:26:00XDDD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3:27:00
就像談感情一樣阿 剛在一起都嘛很甜蜜 久了之後很多地方無法適應 就希望對方為自己改變 不想改就是分手 強求不得啦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6-20 23:28:00法滿足對方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29:00總之就是把對方論述中不支持的東西 拿來代入自己支持的東西 如果你代入之後覺得怪怪的 那就是怪怪的 如果代入後沒問題 那就是沒問題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3:29:00
與其去想TWICE版怎樣留住更多人 不如去想怎樣讓TWICE版內
然後老56大這招真的不要太常用 記得你有一次就是太多了結果被水桶 雖然你可能覺得沒差啦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30:00而且只禁台媒那條 還是我向板主提議的 最愛那條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3:30:00
清邁的廟宇進去規定要脫鞋 今天來了一群人說 為什麼這種規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6-20 23:31:00欸,怪我多想了兩秒,我就是心太軟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3:31:00
定不能改變?因為要脫鞋麻煩 所以這廟很多人不會再想去了?阿所以咧?保持自身的重要性大於對方的尊重性 這樣的人真的覺得很惋惜嗎?
其實很感嘆每次都是差不多的人在為這些事盡心盡力煩惱 而有些人卻是遇到這種機會就不知道躲哪去了 真的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33:00朋友們 喝杯茶吧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3:34:00
結果費心的這些人被那些人當作是刁難的人群
這就像陸客不來了 反而日韓人來更多的意思 搞不好不
客觀上我不知道這比喻可不可以,但主觀上我很喜歡XD
當你的訴求加上了過多的個人情緒任誰看都只會認為 你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35:00我覺得不錯呢
但這種人好像又常常不服別人比他會據理力爭就只會像孩子一樣開始耍任性跟無賴 到底誰有這個義務要讓你?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3:38:00
阿 所以到底在為那樣的人煩惱甚麼阿= =?合則來 不合則去 一堆PTT新手都能適應尊重的東西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39:00辯論是給別人看 不是給對方看 所以不想辯也是要辯一下
煩惱他們會做出什麼____(本字詞踩到板規爺爺)的事啊
大絕這麼好開我都很想說你去創一個叫做言論自由的板板規你訂都你說了算嘛 要黑誰噴誰都你開心就好囉
比起言論自由,我覺得比較像國定嘴砲日只是一年中這種節慶要辦365次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41:00真的不用煩惱外面那麼多 他們有後面9個0的厲害嗎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3:41:00
一不如意就崩潰的人 你能指望他真的像他嘴巴說的有多喜歡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41:00砲完了無痕,然後留一堆爛攤子,時間到了或是看到關鍵字又跑回來砲一遍,無解。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3:42:00
TWICE嗎? 那些人真的很重要嗎?你越在意他們越爽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42:00話說一個月無板規的原型就是國定殺戮日喔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0 23:44:00老56大 講話不要這樣釣 有很多新人會覺得刺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45:00唉 這裡要是不自由 最好能動不動上百上千人來
可是這幾百幾千個人沒有人人都會推文說話呢我沒有仔細算過 但每天固定會多少講幾句話的人大概在
80~100多之間浮動 live文或重要事件大概會再多幾十個
每次水桶文下都一堆人 真正討論的時候卻見不到人反倒是認真的板友想破腦的想讓板規更完善
有些可能次數還沒到 有些可能是媒體 剩下的就不知道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3:49:00
以後水桶文一樣會冒出一些莫名來酸來喊燒的人
所以我就說live文或水桶文被板友回了幾句就哀哀叫的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06-20 23:50:00
每每都要為那些人而去懷疑是不是哪裡做的不夠好 真的累您們繼續 俺去睡了
現在要你理性平和的說意見通通都禁聲了 但根本沒人說你閉嘴啊 這樣就在那邊什麼很恐怖很專制很怎樣的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23:53:00大版的負擔吧
然後也只不過是叫你別激動有話好說 不知道為什麼就開
版主真的很倒楣 參考的版規結果還是得承受謾罵 得修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0 23:54:00說到壞壞上司,我的事被拿去別板開玩笑,還是讓我很不爽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0 23:55:00too大...拍拍啦,那件事我都不想說了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6-20 23:55:00拍拍
那件事我沒follow到,不瞭解原委,但我也不想問了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0 23:57:00幾百幾千人會來 當然不是每個都來推文 而是代表這裡新資訊很多 資訊多的地方自然會吸引人 不自由最先反應出來的一定是沒什麼人願意丟資訊出來 資訊更新少和慢 天天來看可能逛板週期就變一星期一次 兩星期一次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1 00:02:00Kpop女團這一兩年變動很大,目前就是新團搶上位的時期,如果不禁比較,可以猜想到時可能會是腥風血雨的情況
Youtube下面一堆...那種fanwar除了練英文外根本沒有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1 00:05:00可能有人覺得孩子們成績很好,所以就無顧忌的說話,請想想一月份時,這團是面臨怎樣的困境。成績越好頭要越低,互忘初心
有些真的會拿TWICE的表現去踩別團,對我這種飯很多團的來說,被拿來踩人的TWICE和被踩的那團,一樣是遭到攻擊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6-21 00:07:00勿忘
就像一日球迷一樣,KPOP圈也會有某群「成績飯」存在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1 00:09:00健忘的極致:互忘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6-21 00:10:00你忘了我 我忘了你沒有忘記初心!!!(空翻
作者:
SanaTsuyu (SanaT uyu)
2016-06-21 00:11:00我忘記了你~你忘記了我~這是我們的互忘~
作者: mayalovehp 2016-06-21 00:12:00
不小心唱出來樓上推文了
其實成績飯也沒有什麼好壞 拿來滿足你酸他團的私欲那就只是無聊份子
始對偶像反感的人 畢竟互不認識所以就只是個人言行這種人就跟這篇一直在討論的人87%像啊 真的會著想你罵一次就知道要收斂了 但不當一回事的就是這樣了
作者:
JhouHank (Momomomomomo)
2016-06-22 10:39:00那個B大..唉
看看隔壁 有沒有辦法讓有意見但不講的找個出口 = =a
沒辦法 多得是給出口還會當作有陷阱的囉不管怎麼做都有不滿意覺得雙標的人 只能盡量做到自己
不管是隔壁還是這裡我真的覺得都做得很盡善盡美了可惜人只要有嘴批評抨擊都是很簡單的 很少有人真的願意換位思考 畢竟人還是自私有主見的嘛...老實講一定有人覺得那樣是在哭哭討拍拍 也只能無奈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6-23 19:33:00值得慶幸的是 當初開板連署理由 並沒有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講得多冠冕堂皇 那時候的開板連署理由就只有一個 "保護twice的地方" 所以只要板主覺得是保護twice的好方式 化為惡鬼也應該做 勿忘初衷 又不是準備參加什麼好人好事代表 當濫好人是保護不了twice的
作者:
JhouHank (Momomomomomo)
2016-06-23 23:21:00霹靂卡霹靂啦啦 波波麗娜貝貝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