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7-10-02 12:03:22Tag條款施行到現在兩個禮拜,必須承認的是此規定會限制部分自由
故此條款將會在施行滿一個月(10/15)時進行投票決定存廢
規則內容
1.只有被tag的人可以檢舉
2.tag以目標版友為基準,tag不同人分開算
初犯一天,累犯固定三天,不加重不累積
3.不論內容,被tag方覺得不舒服檢舉就成立
背景:
當初六月就想到了,猶豫再三後覺得還是實行,主因是七八月和九月初
大家應該可以發現有幾位固定的版友在不同文章下不斷互咬
明知道對方不對盤,硬要不斷的和對方吵,吵也罷了,吵一吵又要檢舉
到底是在釣對方魚,還是吵不贏才告,我也不知道,總之造成混亂
網路上不可能說服對方,也不可能被說服
何不講完自己想講的就好了
優點:
起因的幾位版友在這半個月來明顯的減少互咬了
缺點:
確實會有正常言論因為對方不爽或講不過而造成處罰
Q:這樣是剝奪權力
A:剝奪的只有不要tag人去發言,而且是部分限制而已
因為是僅限本人檢舉
和對方和平的討論,或兩方都接受是兩個人自己的爭辯
願意兩人自己爭辯下去,那就不構成問題
Q:我有沒有可能只是講話就被檢舉?
A:有可能,被你指定的對方不喜歡你的言論
但初犯只有警告(一天),只是告訴你這人不想和你討論
那以後就別和他討論了
Q:我看某人的言論就是想回應或想嘴他
A:那省略主詞吧,不帶目標的就意見反駁
對方要自己拉椅子進來坐是對方的事
Q:拜託,這樣要酸人還是可以,只是比較麻煩而已好不好
A:是,當然還是可以,但主目標針對的是意見,火氣會降低
而且如同海關,沒辦法擋下所有的偷渡或恐怖分子,但增加難度
而且很明顯到目前為止,之前固定困擾的減少了
Q:這樣會讓某些人很嘴的講些誇張的言論
A:或許是,但只要有他的道理在,不論認不認同,該給予尊重和權力
但如果言論中有辱罵其他反意見的,一樣構成引戰
Q:你偷懶怕麻煩,不去針對內容
A:可以說是,但也不是,觀看各版到現在發現文字遊戲是玩不完的
何謂文字獄?何謂在規矩內?這分寸無法拿捏
那這方法只牽扯到和你討論的對方,兩個人的事而已
對方不喜歡你,你也何必一定要找上他
以上,謝謝大家耐心觀看,懇請大家思考,然後10/15進行投票
此規則存廢與否直接以投票為準
有任何想法或不同看法歡迎提出
PS:我每次宣布版規,都是既往不咎,都有公告,都有置底,改版標
覺得不洽當歡迎提意見,都可以討論,也可以看大家比較想要哪樣
作者:
sg015605 (lavender)
2017-10-02 13:13:00版主辛苦了
作者:
qqq1397 (渾汲噩營)
2017-10-02 13:31:00推用心
作者:
neak (neak)
2017-10-02 14:59:00推用心,有時是真的很難忍著不反駁,雖然明知道他在釣魚,因為有時很害怕說如果討論的都是負面的觀點,被罵的人會不會以為全部網友都討厭他,沈默的大眾會不會變成幫兇,所以有時候會覺得必須幫人講話,必須肯定辛苦的藝人跟製作單位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7-10-02 18:08:00
覺得還是要看內容的吧 不看內容檢舉就桶 會有問題假設我覺得某樓推文有延伸討論價值 所以回應他結果被他檢舉 然後就被桶了 那不是很奇怪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7-10-02 18:14:00
到最後就產生玻璃娃娃效應 寧願都不要回應別人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7-10-02 18:15:00
明顯減少互咬的成果背後 可能是減少了更多非互咬的討論
所以現在只要跟他有關的我絕對不看不理也不回,怕衰到自己,水桶一個月,版上和諧和樂融融,出來馬上又作亂,很多版規都是為他改的,一直改不累嗎?最好的方法就是永久水桶,但是版主不可能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7-10-02 18:43:00
照現行板規 樓上可能也會被桶 (?
我知道,我只是說出我的心聲,唯一能解決的方法,被桶我也認了,如果給善意的建議還要被桶,以後就默默看文章就好不再參與版上的事
我也覺得奇怪 我明明就以某人發表意見 版主自己說過不要指名道姓 但說某人也不行
作者:
qwertgb (cena)
2017-10-02 18:58:00這條款很棒啊,讓一些攻擊人為樂的經紀公司暗樁安靜很多某些經紀公司喜歡在推文蝦捧帶風向,難怪楊伊湄說過鄉民很好操控帶風向,一個前主播都講那麼白了,被洗腦的好天真
作者:
ymsya (å°å¤ªé™½)
2017-10-02 20:34:00這條款有個問題是人家放地圖砲不能檢舉 結果回他被檢舉XD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7-10-02 20:53:00這就叫釣魚了,不過看地圖炮是什麼,X粉都腦殘,檢舉就是引戰
作者:
d8557557 (MOMO拔)
2017-10-02 21:39:00板主辛苦了
我有個問題想問版主,為什麼w大講某人就不過關,地圖炮就過關,我們也看得出來在說誰為什麼你看不出來???(希望w大不要檢舉我)w大之前講的是我啊,我認為他做好,怎麼他被捅了,我就是他說的某人我沒打算檢舉他啊
我從以前到現在都沒有講G大啊xd講的是看到關鍵字就會跳針的人
我去創一個開頭一樣的類似分身,然後我承認這是我,是不是可以破解tag條款?
那以後很簡單,大家跟認識的套招故意tag另一個不是那個人的人去酸我沒打算挑戰啦,不過說實話大家也是想開開心心的聊天,板主如果想維持板上和平,我建議私信好好溝通啦我能明白你的辛苦,也能明白你的明白,板主就跟主管一樣,很多鳥毛都要處理,但是要怎麼解決就是靠智慧了,不管什麼決定一定都會有聲音,但要怎麼取捨呢?
作者:
neak (neak)
2017-10-03 02:57:00現在是要走指桑罵槐的路線嗎?XD
作者:
qwertgb (cena)
2017-10-03 11:56:00可見有很多經紀公司很閒阿,還想搞花招逼版主XD可憐PTT哪時候可以搞分身了,大方再版上搞違法?是假版友反彈還是真經紀公司暗樁反彈?因為他們被不能隨心所欲捧他們想捧的藝人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