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ptt.cc/bbs/TW_Entertain/M.1523290816.A.20F.html
→ sony577: 當兩人在人生想努力的目標上 不一致時 有衝突時 易爭吵04/10 03:32
→ sony577: 我自己離婚的原因:1.我不想和婆家人互動 2. 我不想生小孩04/10 03:55
→ sony577: 我想要的婚姻: 男女"各自"孝順自己父母 (和婚前一樣!!!)04/10 03:56
→ sony577: 我前婆婆執意要: <傳統媳婦> + 媳婦要<生小孩>04/10 04:05
→ sony577: 而我不想要一個 <綁女人小腳 / 重男輕女> 的婚姻!!!04/10 04:15
https://www.ptt.cc/bbs/TW_Entertain/M.1521306034.A.730.html
這篇公告過了
已經讓你們在遵守版規下宣傳理念了
這裡不是男女版,讓你貼完就算了
來不對的地方宣傳就要有被公評的覺悟
之後只要再有針對版友公評內容講和本版不相關的就一個月
你新聞是節目內容,就讓你貼了,已經明白告訴過,讓你貼了就要接受公評不回嘴
一個月
額外說明
文章內容完完全全就是節目內容
所以今天如果sony577沒回嘴
那要我水桶,我也覺得沒辦法去執行
因為看他張貼過的新聞,同樣的簽名檔
有的版友們就討論得很愉快熱烈,忽略了簽名檔
https://www.ptt.cc/bbs/TW_Entertain/M.1523104064.A.E0F.html
像這篇,同樣的簽名檔,大家都專注在文章本身的內容
總不能這篇大家都接受,別篇合格的就說他簽名檔違規吧?
因此簽名檔無法成為一個標準去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