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豪雨標準彈性化 中央救災改由政委負責

作者: tytony (混沌的大氣)   2015-05-13 04:10:00
※ 引述《bugmaker (I have a dream)》之銘言:
: 不知道這個改變是已經確定了,還是只是風向球?
就我所知,這個議題幾個月前就已經提出來
且氣象局已經會過像是水利、交通、災防中心等防災第一線的單位
應該等交通部通過公告就會正式啓用了
: 二、
: 時雨量的大雨標準,跟三小時雨量的豪雨標準。
: 我認為很值得商榷的是時雨量40mm的大雨標準。
: 對北高二市以外的地方來講,雨水下水道的設計標準很多只有3-5年的重現期,
: 也就是時雨量40-50mm之間。
: 結果新訂出來的標準,大雨特報就已經是你雨水下水道極限。
: 那對防災救災的幫助到底在哪裡?
防災單位多半沒有針對現行大雨特報這麼低的雨量有相關應變作為
就可能表示這個標準對目前的防災能力來說已經太低
新分級主要是為了貼近現階段防救災的各個啟動時機,並減少特報發布的頻率
40mm/hr其實是一些政府防災單位升級應變的第一個標準
就舉水利署的淹水警戒來說
40mm/hr是鄉鎮區二級淹水警戒的低標,二級警戒本身是淹水"預警"值
定義是其轄內易淹水村里有70%機率三小時內開始積淹水
而上述區域的一級警戒值多在50mm/hr,表示轄內易淹水村里有70%機率已開始積淹水
也就是說當氣象局未來以40mm/hr標準發布大雨特報時
就代表發布區域可能就有鄉鎮區會達到二級警戒
豪雨標準的100mm/3hr也同樣是多數鄉鎮的的二級淹水警戒值
特報發布一旦發出,不單單只是媒體、網路發發訊息給民眾知道而已
對應的政府機關都會收到傳真通報,各機關內部又有自己的通報流程
這些行政流程都是會耗費人力成本,如果適度減少對防災影響較小的特報數量
其實對大家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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