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台中BRT的一些想法

作者: bhstleon (真小人)   2014-07-29 15:25:19
※ 引述《coke (可樂)》之銘言:
: 最簡單來說
: 他只不過是個加長型的公車
: 就算蓋好優先號誌
: 只能算是個"B"而已
: 連"RT"都稱不上
: RT來講除了不停號誌外
對於RT裡面充分條件之一的優先號誌
都不應該誤認知為所謂的優先號誌就是=不停號誌
優先號誌係以利用號誌秒數的調整,提供大眾運輸縮短距離或班距差距之通行空間,
主要功用在於維持大眾運輸班距之穩定,提供固定班距之服務水準,
而非所謂的「路口不停等」,這差很多,別被
一些不懂裝懂得的人、政客、議員、媒體給誤導了。
一般而言,優先號誌是有「啟動條件」的
不論哪一種優先策略都一樣,基本上都會有機會在路口停等,
完全不可能會出現所謂的「不停路口號誌」,就算採用優先號誌,
也是在特定條件下才會啟動,例如若落後正常班距多少以上,
才會利用號誌調整,提供大眾運輸縮短班距或和前車之距離,
以維持路線上之固定班次間距、穩定之大眾運輸服務水準為主,
絕非大家目前BRT臺灣大道上傳的沸沸揚揚的所謂
「優先號誌就是=路口不用停等號誌」
的錯誤觀念,如果有任何人這樣灌輸你這種觀念,那他就是要害你,
操弄你的認知和判斷。
另行補充及修正一些概念,剛有請教從事相關號誌專業的同事
優先號誌可分為絕對優先和相對優先,上述概念係為台灣大道上BRT相關優先之概念,
但絕對優先主要係以路側偵測器偵測到車輛後,在一定秒數內提供路口時制切換
的機制,可提升大眾運輸車輛通過路口的效率,但對於橫向交通的影響會很大,
會造成整體路口延滯的上升,並且在部分路口,如轉向、號誌複雜路口(輪放)
或者雙向車輛在同一路口處相遇時,仍會有一定的路口停等機會,只是停等機率
會比相對優先號誌策略小很多,且也無相對優先號誌需具備任何啟動條件,
只要車輛靠近路側偵測器,被機器偵測到,就可啟動路口號誌切換機制
提供車輛快速優先通過路口的權力。
以上補充說明和修正,不好意思之前誤導大家一部分資訊
這邊先說聲抱歉~~
看來我還是太淺阿~~~號誌沒學全~~~
: 還要有速度和空間
: 而且看他專用道和區站的建設來說
: 沒有太大的特色和差別
: 離RT標準還有很大的差距
迴歸整體RT的範疇,RT=Rapid Transit
Rapid亦即快速之意義,在R的範疇裡面,應至少具備有
專有路權,如獨立的軌道系統(高鐵、臺鐵、捷運)
區隔收費,如站外收費(高鐵車站、臺鐵車站、捷運車站)
中央行控,如統一調撥車輛制度(高鐵行控、臺鐵行控、捷運行控)
等條件,在上述三點裡面,依照最近幾年所興起的BRT系統,
均可妥為採用並依照經費預算而有所調整,
甚至近年在我國對岸的中國大陸,其快速公交的發展與定義甚至含括納入
營運、基礎設備、號誌控制系統、土地發展整合、整體系統營運及效率等多面向
因素,做為整體快速公交從建置、發展到營運一系列體系的整體考量規範,
(國外直接稱為BRT=Bus Rapid Transit系統,別否認,大陸的BRT系統確實
發展的還不錯,著名的高架廈門BRT、廣州、北京等大都是均有此系統進駐。
甚至日本名古屋、韓國首爾以及歐美LA等世界主要城市均都有採用)
而就目前臺中BRT的建置與未來完工後的狀況來看,上述專有路權、
區隔收費、中央行控等均有納入考量設計裡面,且未來配合優先號誌系統
建置完工後,對於整條路線上脫班之班次車輛,可進一步利用優先號誌系統
縮短並維持穩定之班距,我不懂為什麼會離RT的標準有很大距離?
在固定班距(3-6分鐘一班),載運人數是現況公車1.5-2倍
且有優先號誌、中央行控統一調度、專有路權、站外收費等因素補助
(中正路那個我看就直接核彈毀一毀比較實在)
為什麼臺中BRT不能擔的起「RT」兩個字?
懇請賜教。
作者: PigDogNoIf   2014-07-29 15:29:00
就目前而言真的沒RT 未來是否有 我不期不待不受傷害
作者: BV033GFT (海口人)   2014-07-29 15:30:00
噢…政令宣導…
作者: superlight66 (哈囉你好嗎?衷心感謝!)   2014-07-29 15:30:00
因為酸民只想酸,自行定義所以不爽
作者: ezstyle1982 (阿聖仔)   2014-07-29 15:33:00
現在連B都有困難。有聽過餐廳施工中就開放用餐的嗎?
作者: stanleyliutw (new life)   2014-07-29 15:37:00
路口跟著全部的車一起停下來就不要說專用路權了
作者: piolet (...)   2014-07-29 15:38:00
沒有一次到位通行無阻 鄉民可以酸個好幾年
作者: popolon (海膽布丁醬油膏)   2014-07-29 15:46:00
很客觀的看法
作者: hellokito (我的夢總是香香的)   2014-07-29 15:52:00
是是是,你最懂.解釋一下怎候車庭怎不放在兩快車道中間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07-29 15:52:00
為試營運而試營運 還怕被酸喔-_-
作者: piolet (...)   2014-07-29 15:55:00
就試營運啊 不好的地方改進就好了
作者: hellokito (我的夢總是香香的)   2014-07-29 15:58:00
一直強調z>b,硬要大家吞這半套大公車是怎樣,先騙票再說不是?不是宣導什麼才是宣導?
作者: lolen (很久沒練琴了 嗯)   2014-07-29 16:07:00
把公車站蓋在快慢車道中間,是為了把中間空下來,以後也許要蓋MRT時就可以直接在中間蓋(雖然我覺得應該不會蓋就是了)
作者: yanggh (yanggh)   2014-07-29 16:09:00
好恐怖喔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4-07-29 16:13:00
我超想知道優先號誌,到底是怎樣做出來,不會去影響另一向的等待時間
作者: PigDogNoIf   2014-07-29 16:16:00
認真講 我等著看檢舉戲碼 (雖然結局我已經知道了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4-07-29 16:18:00
只要台灣大道一塞車,肯定要啟動優先號誌維持班距穩定,一啟動相當於台灣大道優先行駛,另一方向光等待就飽了!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07-29 16:29:00
所以還是要停號誌? 那不就真只是雙節公車專用道嗎..
作者: kingjsss (大呆寶)   2014-07-29 16:32:00
除了中正路還有要上高速公路的高架那裡沒有專用道上下班時候就一堆車塞在那裡動不了我覺得那裡也是很大的瓶頸點而且非常難改善
作者: bhstleon (真小人)   2014-07-29 16:34:00
所以我說優先號誌只是充分條件,因為功用就是維持班距穩定而已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07-29 17:06:00
感覺真是複雜 特別是"被機器偵測到 就可啟動路口號誌切換"
作者: lemondog (小派)   2014-07-29 17:06:00
我好奇的是爲何要在沙鹿大迴轉!整個塞住
作者: ivan761016 (小易)   2014-07-29 17:14:00
你說的是BRT未來的可能性,但現在問題點在於還在施工階段就貓然通車,車站還在施工就算了行控中心也還沒建置完成,然後就只是個公車造成交通擁塞民怨四起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07-29 17:23:00
現在怨一怨 投票前就麻痺了(苦笑)
作者: bhstleon (真小人)   2014-07-29 17:23:00
唉,這我也反對,年底等著看換人吧
作者: neowu (東村誠)   2014-07-29 17:28:00
這老胡也真的很好笑,有本事開放就不要怕人搭OK?
作者: yanggh (yanggh)   2014-07-29 17:30:00
到底是來澄清還是來告人的呢?
作者: supershoot (朋友說我長得像松本潤?)   2014-07-29 17:32:00
年底要換人還是很難 因為形象好=做的好 但其實是鬼遮眼(這樣講硬景)八掛就是現在他真的怕人搭 因為前幾天的目的只是要騙票做秀而已
作者: ggddggdd (ggddggdd)   2014-07-29 17:38:00
年底真的換的掉嗎!?我持保留態度
作者: shihchun (敻)   2014-07-29 17:44:00
可以看這個 http://ppt.cc/xP~b
作者: shauhong (shauhong)   2014-07-29 17:49:00
怨氣不是會越積越深嗎?不理解年底會自動忘記
作者: ChenCH1986 (Chen,C.H.)   2014-07-29 18:20:00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4-07-29 18:26:00
開票見真章~先知還是癬汁到時就知道了
作者: fooioi (你好大><我好怕)   2014-07-29 18:29:00
整合公車班次就能辦到,非得花大錢換政績
作者: qoh (ChuuNeir)   2014-07-29 18:32:00
同意樓上....
作者: fooioi (你好大><我好怕)   2014-07-29 18:33:00
花那些人力金錢只能用在中港路,效率超低另外,我覺得火車站前的公車站超可憐,只剩小塊
作者: ks823 (王阿舍)   2014-07-29 18:46:00
整理辛苦了
作者: maybecry (沒比)   2014-07-29 18:52:00
內文確實很像政令宣導 鄉民客觀感受為什麼需要道歉
作者: zorrle (福氣啦~號:)   2014-07-29 19:08:00
說明清楚 又進一步了解不少 比起虧錢高捷真的好太多了
作者: freefock   2014-07-29 19:09:00
在台灣,不是藍就是綠的邏輯,讓人沉默是金。
作者: mutccshleon (年度最佳它它)   2014-07-29 19:41:00
也許吧,但有人肯出來說明其實也是好事,總得有人不是二擇一族群的一邊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4-07-29 19:49:00
你的結尾不是打臉嗎 一下子說中正路要核彈來解決一下子又說擔的起RT兩字中正路這段就註定這條總體不會快啦 到底哪裡Rapid
作者: hanto (=.=)   2014-07-29 20:01:00
馬的臺北市的同事都在笑話我們了
作者: hellokito (我的夢總是香香的)   2014-07-29 20:04:00
小人大,我可沒有汙辱及騷擾你喔,要就來八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07-29 20:08:00
800萬的公車站牌 這應該可以把台北市比下去..XD
作者: frank00591 (frank00591)   2014-07-29 20:17:00
2.12、2.13條板規,可以被擴張解釋成這樣超神!12條 "特定人士",有包括對號入座?或到可得特定?推文內容,可以硬凹成政治文,我也服了你! 祝申訴成功
作者: zorrle (福氣啦~號:)   2014-07-29 20:21:00
亂噓就不對 想炒作政治就去八卦吧 好好的文也能噓
作者: sukidayo (喜歡你喔)   2014-07-29 20:32:00
某些人真的是眼裡只有一種顏色,幫推原po
作者: e262v123 (仁觀)   2014-07-29 20:36:00
推原PO細心整理說明 BRT立意良好 但急就章好像就不妥
作者: frank00591 (frank00591)   2014-07-29 20:46:00
急就章是大家都有的共識,所以衍伸出為選舉的質疑聲音純噓愛將板規或法律擴張解釋,來合法恐嚇相異論點者。當初在市議會審這案子,市政府敢打包票1年內通車不知道大部分人是沒注意到,還是根本遺忘或不知道
作者: peelu (peelu)   2014-07-29 21:01:00
已怕
作者: DKIN (暖心)   2014-07-29 21:25:00
Why中正路要炸?跟本沒停為啥會慢呢?不是很懂!
作者: VVll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4-07-29 21:32:00
是快速到哪啦,今天剛好跟BRT一起等紅燈,機車騎30比BRT還快把半成品急著推出來不是選舉考量? 還有PS過的文宣
作者: firewill   2014-07-29 21:33:00
反正年底快到了,大家都知道該怎麼做了...
作者: shauhong (shauhong)   2014-07-29 21:34:00
了解為何不孕的人要說是隔壁害的
作者: foollove (蘭丸)   2014-07-29 21:45:00
唉~豬狗不如的廢文已經太多,何需一般計較,此處不宜認真阿
作者: wayne75512 (花椰菜)   2014-07-29 21:51:00
哈哈 快點道歉哦 不道歉的話我就跟版主講 ^.<
作者: lici0393 (小郵差)   2014-07-29 22:05:00
那林局長算是不懂裝懂的人還是算政客還是算想誤導大眾的人?
作者: youngpool (母雞)   2014-07-29 22:12:00
我也在等期限到..
作者: lici0393 (小郵差)   2014-07-29 22:22:00
優先號誌啟用後.等著看對向車道上演順間綠燈變紅燈.貨車讓brt變兩節車體的話面
作者: fanasi ( )   2014-07-29 22:30:00
事實上現階段就不是RT阿.....要檢舉就快吧!!講一堆
作者: jnoname (等一個人)   2014-07-29 22:34:00
推解釋,但對於部分以自我感覺為主的人,沒必要太認真
作者: ssdog (ssdog)   2014-07-29 22:57:00
好恐怖喔
作者: lici0393 (小郵差)   2014-07-29 23:08:00
來這看文才知道,“政令宣導”是不好的用詞.是需要道歉的,長知識了
作者: Lumia625 (改拿Nexus 5X了)   2014-07-29 23:33:00
嚇噴了
作者: yanggh (yanggh)   2014-07-29 23:58:00
呼~好險我這次只能用箭頭,不然噓2次以上不知道會不會被告12點到了,檢舉了沒?話說檢舉這種事不用拖吧,講得好像只要檢舉就一定會有人幫忙出氣一樣,我都被嚇到睡不著了
作者: youngpool (母雞)   2014-07-30 00:03:00
還沒
作者: frank00591 (frank00591)   2014-07-30 00:23:00
政府官員=誹謗名詞? 就算上法院誹謗罪告的贏才怪哩版主都大駕光臨到這,收檢舉信,人家還有裁決書要寫耶!
作者: youngpool (母雞)   2014-07-30 00:50:00
已收到,已回覆,待原po回應中..此文依1.11暫時鎖文結案,請大家和平的發言,感謝大家幫忙~~
作者: rhycloud   2014-07-30 03:07:00
如果最大優勢行控及專用道沒,那公車只要班次多就好也不用蓋brt了
作者: YellowWolf (YW)   2014-07-30 1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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