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表關於二手衣物,如有不足,盼望各位鄉民給予指點
上星期回娘家,整理了房間發現很多現在不適宜或根本穿不下衣物(生完孩子胖了許多)
丟掉又覺得很可惜,我購買的衣物並非是高檔貨,但要將衣物全部丟進回收箱
又覺得不捨,因此有個念頭,想將家中衣物來舉辦各2手出清..
所得我將全數捐贈給慈善單位(並附上收據)以茲證明
衣物我會分類全新或當初購買單價較高的一件100元,7-8成新為50元
並不提供購物袋...並在自家舉辦..自家位於西屯區靠近榮總
不知道這樣活動是否有需要檢討地方或能引起共鳴...
如有需要修改地方或加強地方,盼望鄉民給予指教.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