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 台中版現行問題討論

作者: c1823akimo (甜蜜幸福的一坨屎)   2015-01-30 02:30:01
以下純屬個人意見,請理性討論
很抱歉,本人對於ptt的語法一竅不通,連回水球都要問小天使
所以以下文章無法以顏色標註重點,本人盡量以標點符號及分段
若有閱讀上的不便,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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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在下小魯一枚
有鑑於台中版目前局勢混亂
身為一個台中人,感到惋惜
重點是『版主下台並不會解決問題』
只會惡性循環,讓台中版慢慢走入沒落的地步
我相信對於各派人馬都不是好的結果,因為會漸漸沒人要看
因此在下雞婆心作祟,想跳出來與各位一起協商解決
以下是小魯的小小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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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此話題的目的在於:
讓台中版更能符合各方面需求
藉由此調整各項規定和限制
至於罰則問題,根本不是問題
就像在台灣,現行法規.法律都不是你我所制定
但是你我都要遵守,不遵守就是移民
目前網路上各大論壇的版規
皆由創站的人訂製
並授權給各版的版主去制定
要就遵守,不遵守就不要去而已
PTT也是一樣
這是PTT站方賦予版主的權力
你要就遵守,不遵守就離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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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統整】
先請2位版主統整併歸納目前版上爭議問題(包含版規.懲處標準.台中版定位等等)
並在版上公告(d-14日)天,有想要補充問題的請私訊版主
版主隨時更新議題,並在(d-1)天截止
【二、舉辦投票】
由版主發起投票,『並由版主先行對各問題提出1項以上之解決方法』
那每一題皆包含『均不同意』的選項
若統計出來,1/3投票人對於某一問題,版主提出的解決方法選擇不同意
則此問題再另開討論串,由各位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法,再另行投票
例如:
問題一、交易文
答案一、(1)至頂集中(2)開設專區(3)現行不變(4)均不同意
若有1/3投票的人選擇選項(4),那此問題就必須再開討論串
先由版上各位,討論出具體解決方法,再另行投票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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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想到說要出來開會討論.現場投票+版上投票
但礙於場地.以及資源的準備問題
所以就另想了這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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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未參與版上投票者,皆視同棄權
或許有人會說我幹嘛那麼認真
為了一個虛擬的東西,有何好處??
但是小弟我只是拋出一個辦法給大家討論
但也是要看看目前版主的立場為何
光單單是我一個人是推不起來的
我只是不想看到一個好端端的台中人交流地方,就這樣被惡搞掉
實在很可惜
如果能盡我一點力,能夠改變它
並且符合大眾的需求,也可讓問題解決,不再惡性循環
讓各位台中人有個好版可以逛,增加各位生活中的色彩
何樂而不為????
以下開放理性討論,勿戰.........ths
作者: lzetn ( 舜)   2015-01-30 02:34:00
亮票無罪 我投(1) 2的版主更是爛缺中的爛缺 應該沒人要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3:11:00
選項二太爛了 理由同上面那句原因1 人多嘴雜選項多太麻煩 原因2 板主制定權名存實亡結論是 比爛缺還爛的屎缺 沒人會想上去被塗屎 M例外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3:54:00
原po看文章就知道熱血有理想,你當版主絕對投你一票。當版主難的是如何帶領版上的風氣跟定出規則,太寬太緊都會有人不爽,但不可能讓全部人滿意,重點是讓台中版往正向好的去發展。最近台中版就如原po發看到的問題很多。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4:00:00
講的簡單 再多的熱血都熬不過疲勞轟炸的除非是個會發動明鏡止水的某武鬥家 不然早晚被DC細胞淹死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04:04:00
做這種事 以前就做過了 做得好別人覺得應該的 自己也不會有什麼報酬 跟義工一樣 但做的有一點不符一些人利益一些有的沒有 甚至莫名其妙 莫須有的批評跟不爽就會針對你而來。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4:45:00
是的 這就是PTT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5-01-30 09:09:00
當板主還不如多花點時間逛貼圖區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9:16:00
那不是跟鎖文一樣嗎??? 不一樣 我文章合格就是合格這跟違規後會被刪文的原理根本不一樣『不應該讓這種文章洗版』 很抱歉 你最多就是鎖文而不是刪文 我自己也常講板主有制定權 我認同這個東西 所以我照著制定出來的規矩發文 我自認已經很遵守並尊重這 制定權用一條 恐引戰 就幹掉我的文 抱歉 合理性不足
作者: youngpool (母雞)   2015-01-30 11:09:00
板規1.11………不是沒討論過規範、那條是投票投出來的…今天的事件其實是管理經驗不足加上a板主偶爾會自己不尊守板規、做規定外的事情…從他上任後還自己違規被nkb水桶就知道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11:10:00
在下面那篇公告我說過了 < 鎖文+公告後禁止回應 若再有發
作者: youngpool (母雞)   2015-01-30 11:11:00
每個人都有理想國、但是必須有法條支持~在修正之前做了規矩外的事情、即使再正當都會被砲轟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11:11:00
文討論就直接刪文> 那是板主權力=慣例=不用納入=不會有人提議這種再正常不過的東西今天他鎖文禁討論 我也不需要去噓那篇公告但偏偏他是不合理的刪文 然後你還要我們放下現在著眼未來那我也只能跟你說:你不懂板主的權限與權力才會這樣解讀你每一項都要白紙黑字的話 看個板規文你可以要看半個月能
作者: youngpool (母雞)   2015-01-30 11:21:00
真的已經將處理方法寫了……板規組合使用就好、不可能全部不同事件處理方法都列進去、這樣板規會搞的跟六法一樣厚
作者: hahaluck (小呆狼)   2015-01-30 20:09:00
雞蛋糕事件 版主做得好 可惜 噓的大多人不懂還是有人覺得台中版戰文搞得烏煙瘴氣的好?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23:05:00
笑死 講不贏人 壓不倒對方就是檢舉推文引戰 太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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