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基本上,小弟只用兩個最簡單的標準來看,這兩個標準也是目前
就業市場檢視及挑選一個人之程度依據。
第一、錯別字,所謂錯別字就是應該打成因該,"以"跟"已"、"在"跟"再"分不清。
我在N版主看到這個問題。
第二、沒有標點符號,這很簡單,不用解釋。A版主就是這樣。
還有,目前被罷免的這位,從前一陣子的幾篇推文也可看出有大頭症,
我一直很疑惑的是,不過就是一個虛擬世界的版主,竟然可以自以為是到這種地步,
版主是要中立的,但我想有這種症狀的人,是不可能中立。
從一個小小地方,就可以看出這個人的人格特質。
台灣現在最被人詬病的是這些所謂的既得利益者、掌權者不知羞恥,
做了一堆見不得人的事情,民意低落成這樣,卻不知反省、悔改、認錯,
還硬霸佔著位置不走,對照到這個罷免案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