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 07/17 我置底某篇協尋文一事
在此跟各位板友鄭重道歉
因為當時看到在尋人就有進去看內文是不是神人
發現確實在找人而且也有提供聯絡資訊之後就幫置底了
完全沒意識到哪裡有錯誤 囧>
感謝lzetn大噓文告知違反個資法的疑慮
也感謝Afei大和jaing大的建議和提醒
對於錯誤示範造成大家的不便在此公開致歉
即日起協尋置底作法變更如下
==========原先板本==========
[協尋]文置底原則
1.尋物、純財損車禍(無人傷亡)、尋寵/尋主不置底
2.優先順序
死亡車禍 > 人口失蹤 > 重傷車禍 > 輕傷車禍
前三個板主會自主置底
第四個如有置底需要請來信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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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版本==========
[協尋]文置底原則
1.尋物、純財損車禍(無人傷亡)行車記錄、尋寵/尋主不置底
2.優先順序
死亡車禍行車記錄 > 人口失蹤 > 重傷車禍行車記錄 > 輕傷車禍行車記錄
死亡車禍行車記錄、重傷車禍行車記錄板主會自主置底
人口失蹤、輕傷車禍行車記錄有置底需要請私信告知
人口失蹤需於私信檢附報案證明作為審查依據
以上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