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直接拍照上網送件才有實質嚇阻違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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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沒詳述該違停車輛的位置與停放方式
所以就假定是一般的路邊違停 無立即危險的那種違停
在警方的眼中這種事情跟鼻屎一樣 礙於民眾打110不得不出來做個樣子
從勤務中心接到案件後 到現場鳴笛驅離
如果車主還是不出來移車
就是開白單夾車子外 (通常回所內還是不會開正式告發單也就是紅單)
如果勤務比較吃緊 甚至就沒來現場 連個樣子也沒時間做
警察其實也很辛苦 我通常是直接拍照上傳檢舉
除非擋住我的出入口 不得不立即處理的才打110
然後那種無危害的違停我是不會拍照
最後建議原PO
直接拍照檢舉 一天送件一次
我相信那車主一個月後接到單子會嚇到吃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