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 版主給問嗎?? (到3/16 23:59分止)

作者: mary0228 (安安我小狐)   2018-03-13 09:56:57
小妹我上課太無聊看到這篇忍不住嘴碎一下
※ 引述《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之銘言:
: 台中板務相關.
: 1. 違反徵求依然出現. 板友觸法卻不自知. 置底文至今沒見到法律禁止之公告.
: 遵守法律是 "每一個人" 的義務. 但對於有權力的人更加是義務.
: 而板主的義務應該再加一個. "保護每一位使用這個板的板友".
: 不是每一個人都熟知法律. 而板主的義務是知道這些法律. 進而用這些法律
: 保護每一個板友. 而禁止是保護的一種手段.
: 保護板友. 是板主的義務.
: 是義務
: 是義務
: 是義務
你也知的現在是一個民主的時代,在民主時代下權利和義務應該是同時存在的。
你喊義務喊得這麼振振有詞,那我想請問一下,當台中版版主到底有什麼權利可言?
PTT各版的版主都是無給職,除了當上少數幾個大版的版主可能會帶來一點點名氣,台中
版?
制訂版規?還是無視版規可以隨意處置版友?還是拿著版主的名號可以賺錢?都沒有嘛。
版主充其量不過是這個版上的執法者,而且還是義工性質的。
正常人會認為路口的義交有保護人民的義務嗎?一般來說是不會嘛,保護人民的義務應該

而義交的義務也就是服從警察的指揮,版主的義務也不過只是遵守版規罷了。
我們或多或少可以期待版主願意熱心的保護版友,但要這麼咄咄逼人的指著別人的鼻子說
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2018-03-13 10:04:00
我無意跟你吵架. 但我認為你的發言有針對性當板主是無給職. 但板主的確有權力(權利)這是事實義交也有隱性的權利義務關係.服務過公職就知道了板主制定板規不知道算不算一種權力(權利)可以申請P幣不知道算不算一種權力(利).遵守站方公告算不算一種義務.如果要求做好"基本工作"都叫咄咄逼人那小弟也無話可說. 一句老話.進廚房就不要嫌廚房熱.權力和權利的確是不同.還沒白目到不識字但權力有時的確可能創造出一些權利. 這是事實如果板主願意讓人討論. 我是不介意發文另外. 我不是板主. 我也沒針對你. 你針對一個不是板主的發表意見板友來指責你不也咄咄逼人你哪個眼睛看到我咄咄逼人.又哪個眼睛看到指著鼻子然後. 小弟指出的問題又有哪個不是事實?連指出問題都叫咄咄逼人.你怎麼不開個一言堂自己講
作者: duck78803139   2018-03-13 11:12:00
還真會跳針? 先幫你補血
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2018-03-13 11:21:00
我想意見歧異太大.應該沒有再討論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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