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 版主給問嗎?? (到3/16 23:59分止)

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2018-03-14 10:15:25
一堆人要求回說不要選擇性回覆. 本話題最後一次回覆.
再次強調
我不是板主
我不是板主
我不是板主
本篇的相關主題是 "板主給問嗎". 是讓板友問板主的討論.
變成板友在質問板友的討論. 嚴重離題模糊焦點.
個人問題.
使用 VPN. 是. 法律站規都沒說不准使用.
使用 IP 這種東西來判斷是從哪裏來. 坦白說. 在二十年 BBS 還在
用 DOS + PPPOE + 撥接時就在玩了.
RG-58. MODEM 這種東西應該一堆人聽都沒聽過看都沒看過.
換 IP 這種東西二十年前就有了.
法律沒禁止. 站規板規沒禁止. 使用這東西也只是避免麻煩.
畢竟批踢踢上訟棍很多.
最大的目的是不要和偵九扯上關係.
知道就知道. 不知道就不知道. 做網路系統和管理的技術人有時會踩紅線.
這種東西不必要詳談.
選板主. 以前當選學生時間很多. 站長和系統管理都當過了.
BBS 主機重開. 備份. 基本上只要有夠大的頻寬. 伺服器. 架個站也沒什麼.
萬人大站可能沒管過. 千人小站還是有經驗.
BBS 上各種人都有. 當站長連法院都要上. 陳年歷史不提也罷.
給意見可以. 選板主可能連吃飯都出問題.
板上的問題.
1. 權利與權力與板主的義務
這是站長公告的內容. 麻煩去跟站長說他沒知識
關於要求板主加強宣導的第二篇公告.
沒有看到
沒有看到
沒有看到
另外. 台中板雖然名義上不是以交易為主的板面.
不過事實上在台中板交易的貼文占了算不小比例.
有人有興趣統計數字嗎
2. 管板不知道算是誰的 "義務"
相關站方要求的板主工作. 板主 "義務" 都上色以免有人看不懂公告.
3. 板主工作的確很多.
但各種法令板主有沒有義務去知道.
回某板友的話
一個義務. 各自表述.
這八個字小弟完全不能同意.
法令部份.
各類藥品. 隱形眼鏡. 主管機關是中央食藥署. 地方政府衛生局.
手機. 射頻器材. 無線電對講機. 藍芽耳機. 無線滑鼠盤是由 NCC 和電信警察
主管 ( NCC 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台中辦公處在黎明路 )
( 沒有 NCC 檢驗標章和許可字號是不能販賣的. )
食品. 化妝品. 主管機關是中央食藥署. 地方政府衛生局.
盜版品主管機關是經濟部智財局. 警察局保智大隊.
網路犯罪是刑事警察局偵九隊. 電信警察與縣巿警察局.
貨幣主管機關是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器官與人體. 主管機關是中央食藥署. 地方政府衛生局.
車票.主管機關是交通部.
發票及報稅憑證主管機關是財政部與各地方稅捐稽徵處
( 另. 只要發票不是銷貨取得. 購買或轉讓都是違法的. 包括欺騙性轉讓 )
勞工 ( 徵工. 工作. 任何有給勞務 ) 主管機關是中央勞動部和地方政府勞工局.
( 法令包括. 勞動基準法. 勞工保險條例. 就業服務法. 性別平等工作法. 等 )
這麼多機關. 法令. 不是小弟的義務.
再次說明. 既然願意替大家服務. 就絕對不是一個義務各自表述.
謝謝板主的辛苦. 希望板主不要認為小弟有任何咄咄逼人.
另. 再次敦請板主 "慎重考慮" 將站長公告之違反法令之交易物品公告
置底宣導
置底宣導
置底宣導
以上. 感激不盡.
附註
引用公告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8-03-14 10:21:00
作者: duck78803139   2018-03-14 11:01:00
還在跳針! 除了跳針還是跳針你要po在公版就老實接受別人質詢,不然你就別po!這也是你把文po在公版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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