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啦
哪所學校我就不說了 不然等等地院開見面會
我有個朋友是來台學生
他說他現在在學校配合的工廠
但是他的居留證快到期了要續約
學校跟他們說如果要續約要有在學證明
但是因為要有在學證明要求他們再繳一次學費
像現在他們雖然只能在工廠工作但他們已經有繳了學費了,雖然繳了他們什麼都沒學到
好像就用那些學費買一個賺錢的機會一樣
現在又用在學證明的理由要居留證快到期的連下個學期的學費一起繳
我是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這樣玩啦
我自己是覺得很超過
你學校要在學證明?
阿對方都給你這學期的學費了
為什麼這學期不能一定要下學期的才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