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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會在台中市區開車的駕駛人也想說句閒話,
我的工作有時會接觸到幫別人處理車禍這塊,車禍看得多了,
路權什麼諸如: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交叉路口支道讓幹道、少車道讓多車道、車道數同左方車讓右方車
等等的都很熟,
更不用說左轉還是右轉都要擺頭確認斑馬線上有沒有行人,要禮讓行人
但就算熟知道路交通規則,盡力安全駕駛,
有一次我還是快嚇死,真心感謝我的運氣好沒出事,
前兩年吧,晚上,我走崇德路準備要左轉山西路,
當時那個路口崇德路沒有左轉保護時相,左轉車要等對向沒車才能轉,
但當時崇德路上很難沒有車來,
我等到對向機車距離我還有點距離趕快加速轉過去,
(慢慢轉的話對向來車很快就來了更容易撞上)
結果一轉過去,斑馬線上有行人,還好行人看到我,行人有停住,
我不是不願意禮讓行人,而是當時我一直把注意力放在對向一直來的車,
完全沒想到還要注意斑馬線上有沒有人,當時我發現有行人根本來不及煞車,
還好行人有停住沒被我撞到,我真的只是運氣好。
後來我就不敢在那個路口左轉了,寧願到下一個有左轉保護時相
的路口等左轉燈(後來那個路口有增設左轉保護)。
每次看到行人被撞都覺得很遺憾,也會回想到這次經歷,
我真的很感謝當時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沒有讓我犯下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