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台南報導
為提升道路品質,市府去年十二月底公布「臺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新法才滿
月二十四日就開出全市第一張罰單,自來水公司未向市府申請核准就開挖「路平專案」的
小東路,收到三萬元罰單。
去年十二月小東路、長榮路四段路口自來水管破裂 ,今年元月九日該處旁舊管再爆裂
,大量冒水造成長十五米、一個車道寬的凹陷並導致路面破損。
自來水公司為避免事態重演,昨日派員開挖小東路與勝利路口以調整制水閥。另亦重鋪
小東路與長榮路口。
不過,工程事先未向市府申請,加上小東路是甫完工的「路平專案」道路,按規定三年
不得開挖,因此市府工務局獲悉後,下午派員至現場勘查,並依新修訂的「臺南市道路挖
掘管理自治條例」開出三萬元罰單。
為使各區公所、管線單位及工程承攬廠商充分了解道路挖掘管理業務,工務局二十二日
才舉辦「道路挖掘品質管理宣導暨新版路挖掘管系統教育訓練」,當時市長賴清德開訓時
還強調新闢道路或路平專案道路三年禁挖、違規或缺失絕不可寬貸。沒想到言猶在耳,水
公司就違反規定。
工程企劃科科長王雅禾表示,自來水公司除須向市府補申請外,另工程完工後還得通過
市府檢驗,若未達規定的路面坦度,將要求重做至合格為止。
王雅禾說,據了解水公司通知包商進場施作,但卻未同時將公文傳真予市府,才會造成
逕自挖路的情況。
2013/01/24 19:40
http://www.cdns.com.tw/20130125/news/ncxw/T900160020130124194029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