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南市管控流浪犬創先全國「祭重賞」,明年起將發放棄犬舉報
獎金,民眾發現棄犬、虐待動物者,具體事證經查獲至少可獲獎金一千五百元。
「我們在前方滅火,他們在後方放火,棄犬的人真可惡。」市動保處長李朝全表示,這波
狂犬病疫情第一線防疫人員忙得不可開交,但就有些人想養就養,不想養便棄如敝屣,增
加社會成本。
市府繼去年實施「台南市犬貓管理及福利促進自治條例」,今年進一步制訂「台南市檢舉
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明年起實施。
動保處將按違反動保法實收罰鍰金額十%,發給檢舉人,每人每年以五萬元為限。若以現
行動保法,處罰棄犬、虐待動物、不當販售及至嚴重情節罰款一萬五千元至一百萬元,獎
金最低一千五百元,最高五萬元。
李朝全不諱言,發檢舉獎金有好有壞,可能引發職業檢舉達人一窩蜂,甚至成為鄰居飼養
犬貓糾紛的互訐工具,反而徒增業務執行困擾,但南市已樹立流浪犬管理標竿,加上狂犬
病防疫,「沒法度嘛要做」,也可讓努力抓違法的動保團體辛苦有代價,公部門與民間齊
力防疫。
李朝全表示,明年度預算已先編列十萬元舉報獎金,視實際成效可再檢討修正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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