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覺得折衷一點比較好。要完全取消炮贊我是覺得有點矯枉過正。但我個人覺得有
一樣節目一定要取消掉,就是封市區馬路炮贊這件事情。因為這樣有三害:1.兩邊都有建
築物,會攏音,噪音吵到週遭居民;2.有的沖天炮品質比較不好,會亂飛,很容易去燒到
住家,有火災的危險;3.要炮贊都至少要封單向馬路,阻礙交通引起民怨。
不要以為我在危言聳聽,去年高雄楠梓就是有人炮贊,燒掉別人家的客廳,事後要追究責
任,大家都說炮不是我放的。這種事前不評估風險,事後又不負起責任的態度,要叫居民
怎麼嚥得下這口氣呢?
但所幸台南還有一些空地,我覺得可以採行集體租借空地炮贊的制度。像鎮北坊一帶的宮
廟(元和宮、開基玉皇宮、縣城隍廟、小媽祖宮……等),可以利用台南公園附近一大塊
的空地。五條港的宮廟(西羅殿、普濟殿、集福宮…等)可以去運河邊,朝著運河施放,
也還算蠻空曠的。下林跟南廠的宮廟(王宮、建安宮、玉聖宮…等),可以商借水萍塭公
園柏油的那一塊地,應該還夠搭行台。真要講市區,也還有公十一停車場這種場所可以借
用。我知道這樣其實仍然有點勉強,但要維持一個50~100公尺的淨空距離,然後向上的角
度開闊的話,大概也只有這些地方可以選。我想市府和宮廟就彈性一點;市府可以有償出
借公有空地甚至是校園操場(怕圖利的話就收押金,要求廟方善後才退款);而交陪的宮
廟就委屈一點,把神明請出來空地上面搭行台,然後就在空地上面炮贊就好。至於路邊拜
廟的部份,就從嚴規定,只能佔用邊線車道,限放不會吵的尺炮。而要安排炮贊的交陪境
,就事先跟主家報名列個清單,由市府消防局核可,我想跑跑公文應該不會太困難吧?
在大型空地上炮贊有很多好處,首先是空地不會攏音,也比較不怕炸到住家。真的財力雄
厚要用板車電子煙火什麼的,也比較有施展的空間。而那些喜歡看煙火喜歡拍照的朋友,
也比較有視野。在市區圍一塊十字路口炮贊,空間又小,板車又很難進出,而且又搞到全
市民都不爽,這是何苦呢?
至於擴音器噪音的部份,像車隊吹、北管的那種,其實是最擾民的,其造成的噪音公害一
點也不遜於低空煙火。我認為可能的話,要盡量阻止車隊吹用擴音器放送。其實我覺得吹
仔(嗩吶)的聲音已經很亮,根本不需要用到擴音器,就算要用,音量比現有的減掉一半
都還是很吵。這點我真的希望市府環保局能夠盡量去約束,但到頭來還是廟方自律比較有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