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市場恩怨潑漆釀火 毀31戶奪1命

作者: huang0505 (天地玄黃)   2013-11-20 09:46:30
※ 引述《HsiehFrank (謝, 法蘭克)》之銘言:
: 原本的一場小火災,不知道什麼原因變成燒燬31間民房的大火災。更神奇的是這
: 可說是大囍市翻版的火災,事後卻沒人檢討臺南市消防稽察與違建管理單位。從
: google map看,燒燬的民房竟然只在後方有一個只容機車進出的狹小防火巷可供
: 出入。如果真如某些人所說消防隊"第一時間"就到達現場,那是否表示住在這個
: 地方的民眾,遇到火災只能自求多福?當初的都市計劃就是這樣的嗎?如果台南
: 市的消防已經做到101分,那請問台南市裡面還有多少這種死亡陷阱,是一旦發生
: 小火災就會燒掉整片民宅,而且消防隊再怎麼灌救也回天乏術的?請問賴清德打
: 算採取什麼措施避免這種悲劇再次發生呢?還是就當沒這回事?
消防衣主要設計抗幅射熱
無法對抗大火直接接觸燃燒
必須有消防車提供水線防護才能進入火場
對於消防車無法進入的窄巷
由於沒有水線 總不能強求消防員送死
新竹老翁在消防員前活活燒死也一樣
不是不救而是窄巷與違停妨礙救災
消防員不是神 不可能飛天遁地
現在唯一方法就是都更
但自從文林苑事件污名化都更後
造成私人土地所有權凌駕公眾利益之上
現在都更難度升高無法推行
只要有都更一定出現釘子戶刁難以獲取更高售價與補償
要避免憾事重演 第一都更 第二掃盪違停
但警方從不肯掃盪違停且將檢舉門檻提
但檢舉成功率不到一成
就知道違停掃不了 都更空談
作者: kakeruto186 (kakeruto)   2012-01-20 10:27:00
可是公眾利益在私人土地之上 也是怪怪的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2-01-20 11:03:00
眾多的私益加起來不等於公眾利益 這有待商榷
作者: exFree   2012-01-20 11:55:00
呵呵 國土鍊金術不是萬靈丹阿~
作者: exFree   2012-01-20 12:12:00
文中文林苑事件污名化都更 但又何嘗不是汙名化所謂的釘子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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