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婦好心借擺攤 男留魚腥交惡

作者: chyunyou (鋼鐵綿花糖)   2013-11-20 13:09:04
恩將仇報
賣鮮魚湯的老闆林國慶和隔壁早餐店老闆娘張寶玉交惡,竟教唆他人對張婦潑油漆,
不料引發火災鬧出人命。鄰居怒斥林男:「吃人夠夠,太過分了!」鄰居說,林男剛
開店時,張婦打烊後還將騎樓借給林用,但林不知感恩圖報,不但把騎樓弄得都是魚
腥味,還想潑漆趕走張婦,獨霸店面做生意,卻釀成慘劇。
鄰居說,張婦是單親媽媽,十年前頂下早餐店,每天清晨五時開店,賣到下午二時打烊
,獨力撫養已念高中的女兒,和鄰居相處都非常好。
多次調解仍無效
八年前,林國慶夫妻租下早餐店隔壁店面賣鮮魚湯,張婦還好心在打烊後,讓林男在店
前騎樓擺桌椅做生意。
當地龍山里長許福銘說,林男剛開始收攤後還會清洗騎樓,不料時間久了,他就隨隨便便
,不但懶得清掃,還亂潑髒水,害張婦隔天清晨開店前,常要先清洗騎樓去除腥臭味,雙
方為此交惡。
許福銘說,糾紛經多次調解,但各執己見始終沒結果。鄰居多挺張婦,指摘近年來林男生
意越來越好,隔早餐店又租了兩店面,為讓自己的店能連在一起,竟用潑漆的下三濫手段
想逼走張婦,吃下早餐店,想不到害人害己。記者辛啟松、劉榮輝
與鄰居有糾紛處理方法
.可找雙方共同朋友或社區管委會、村里長居中協調溝通
.建議先找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再循法律途徑解決
.勿單獨和對方爭執,避免衝突時孤立無援
.若對方有暴力行為,應速打110報案
資料來源:台南地院調解委員高快榮
新聞來源 : http://ppt.cc/FdKD
作者: stupidboyu (大眼)   2012-01-20 13:13:00
都燒掉了 你想光顧也沒ㄉ光顧阿..
作者: k5a (莫問)   2012-01-20 13:14:00
他在旁邊還有兩家店面吧
作者: maimaimine (買買)   2012-01-20 13:20:00
其他被波及的很無辜
作者: framcokex (cocacola)   2012-01-20 13:40:00
為了這種事 害人死傷 這種人就是殺人犯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2-01-20 14:07:00
潑油漆變殺人犯 我是覺得滿好笑的= =+ 搞不好都不會關
作者: linpinyu (einstein)   2012-01-20 14:17:00
旁邊兩家租下來是擺餐桌,我覺得他若要教訓的話,為何不潑糞呢?雖然手法也很賤,不過至少安全多了
作者: lightpisces (賴打‧魚)   2012-01-20 14:25:00
不知感恩還想要教訓人 用下三濫形容還便宜他了
作者: evilnai925 (小迺大眼袋)   2012-01-20 15:07:00
有些惡鄰真的不知道上輩子欠了他多少債要這輩子還,之前朋友也是偶而騎樓借隔壁客人停車,結果朋友下班要停自己的車請店家幫忙協助請客人把車移走,之後覺得太多次都要等很久客人才慢吞吞的移車,朋友乾脆直接放幾盆盆栽擋住家門口,結果盆栽沒幾天就死了,看監視器才發現是鄰居
作者: evilnai925 (小迺大眼袋)   2012-01-20 15:08:00
晚上拿不知名液體去澆= =真的不能一開始對這種人好,一給方便就會隨便
作者: lion1980 (Lion)   2012-01-20 15:38:00
樓上,騎樓不是公有地嗎
作者: liangmei (哈哈哈)   2012-01-20 15:49:00
頂多過失而已 關不了多久
作者: xmm (xmm)   2012-01-20 15:56:00
對,給方便就會隨便,有人就知道會得寸進尺->惡鄰
作者: xmm (xmm)   2012-01-20 15:58:00
借擺過桌子就覺得車停在門口也是應該的 別人都不用出入這種人不用對它太好
作者: xmm (xmm)   2012-01-20 16:00:00
只顧自己的利益 吃屎
作者: evilnai925 (小迺大眼袋)   2012-01-20 16:12:00
是這麼說沒錯,但是鄰居已經用過季商品花車佔了自己的騎樓才叫客人把車停到隔壁騎樓...
作者: planethell (紫色的顏回)   2012-01-20 16:31:00
確定是他了喔?如果是這樣真的很糟糕
作者: mirrorhide (Mirror)   2012-01-20 16:38:00
老闆昨天認了~油漆跟採買時穿的衣服都搜到了~
作者: MixCopy (Mix&Copy)   2012-01-20 17:00:00
記得騎樓是屬私有地,但必須用於公共利益用途
作者: loewe (Feline)   2012-01-20 17:19:00
原則上騎樓算道路,請參見處罰條例第3條
作者: SinPerson (Sin號:)   2012-01-20 17:32:00
日後應該會另起爐灶,到時希望有人能告知
作者: SinPerson (Sin號:)   2012-01-20 17:37:00
不希望這樣的人在台南繼續開店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2-01-20 18:09:00
恐嚇殺人
作者: revon (熊)   2012-01-20 18:42:00
騎樓這邊又中標了,市府推行的騎樓淨空
作者: kakeruto186 (kakeruto)   2012-01-20 18:43:00
應該不是所有騎樓都是要用於公共用途的吧 之前某壽司吵很大時有人貼出來法條過
作者: hemble   2012-01-20 18:44:00
我也想問耶 騎樓是全部都是公有地嗎??
作者: MixCopy (Mix&Copy)   2012-01-20 18:52:00
記得是要看私設騎樓還是有容積獎勵等狀況去分辨
作者: MixCopy (Mix&Copy)   2012-01-20 18:53:00
但是記得主要產權都還是屬於私人
作者: c16 (慢鐘)   2012-01-20 18:59:00
垃圾就是垃圾,判死剛好
作者: doctor2tw (CHE)   2012-01-21 03:46:00
並不是換潑其他東西就好,而是社會霸凌的現象要禁止。
作者: monkeytos (小小猴)   2012-01-21 19:14:00
這不叫蓄意什麼才叫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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