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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目降綠色環境陣線對台南市政府聲明的回應
<<攻防戰>>
我們看到了市府對龍燈事件的回應,失望透頂,把責任推給廠商,推給法令迴避我們對市
府審核處理過程的種種質疑,這就是我們現在的政府態度。我們亦迅速做出回應:
市府回應
1. 對於龍燈公司擬在新化設廠引發疑義,市府要求龍燈公司盡速召開說明會,與市民及關
心本案相關人員面對面溝通說明清楚。
2. 龍燈公司取得之土地為丁種建築用地,其前身為「愛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廠,
而非農地,在不違反「台南市政府辦理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容許作工業設施使用之
低污染事業認定作業要點」規定前提下,是可以興建建築。
3. 龍燈公司在台南市的公司登記名稱為「龍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母公司為上市
公司,也是跨國企業,公司原籍為加拿大,在世界各國也擁有很多科技專利許可證明,
屬農業生物科技性質。
4. 該公司未來如要設廠製造「農藥原體」或「摻配製品」,應依環保法令向本府環保局申
請許可,並符合農藥工廠的設廠標準,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銜審查通過後才能設廠
。
5. 目前龍燈公司尚未取得設廠許可,市府會在環境維護及市民權益保障前提下,嚴格把關
,並請龍燈公司盡速對外說明。
大目降綠色環境陣線回應
1. 請市府出示公文證明,於新聞中發佈是否真有如回應中,對龍燈提出要求。且民眾質疑
點不僅針對龍燈,亦是針對市府,請市府也回應,若真如回應中為市民權益把關,那麼
為何從去年1月說明會至今,都未再有任何居中協調的工作?且既然已發建照,難道政府
對這大型開發案一無所知?以致無法與民眾說明?若是一無所知便核發建照,是否有程序
瑕疵?若是明知其生產品項與產量,面對民眾抗爭卻如事不關己,請問這是一個什麼以
市民權益保障為前提的政府?
2. 由目前公開的資訊證明,龍燈明明是高污染的事業,根本不適用「台南市政府辦理非都
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容許作工業設施使用之低污染事業認定作業要點」。若屬低污染的
產業,請市府提出廠商生產品項與產量資料,說明市府為何能判定其為低污染?是否有
相關會勘、專家審核等相關紀錄與資料?若真的龍燈符合所謂低污染的認定標準,我們
要求市府召開審查公聽會,大目降綠色陣線將邀請專家學者陪同參與公聽會。
3. 生物科技公司只是名稱不同,生產的產品本質還是農藥,一樣會毒死人,多國專利只是
更能證明他們製毒能力高超,可以製造更多毒藥而已,跨國集團更黑心,污染完臺灣拍
拍屁股就走人,前車之鑑已經很多了,誰會再相信,畢竟不是自己的家園。請市府勿矇
混帶過,我們要求市府與廠商提出廠商將於新化生產的品項、產量、廠區配置、污染防
治設施、設備等資料。
4. 此點第三句,直接呼了第二句一大巴掌,且若依照此點進行,就必須依照"環境影響評
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中附表一第七款的規定,「農藥原體製造工業,指農藥原體合
成、製造工業(無合成作業之加工業除外)。」都須進行環評。
5. 此點跟第一點說一樣的話,且令人無法接受,龍燈已對外界宣佈今年6~8月動工,請問
未取得設廠許可又如何已能宣佈兩個月後即能動工。請市政府別把新化人當愚民,這麼
大的開發案,目前未取得設廠許可,請問市府能在兩個月內完成所有審核嗎?若沒有民
眾抗爭,是否就可讓財團迅速過關? 既然如此,我們亦要求參與市府開放民眾參與設廠
許可審核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