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皆為機車的車禍事故目前依強制險的規定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交叉理
賠。
而我的保險員跟我說所需文件包含事故當事人的和解書,保險公司才會理賠;可是我上網
估狗過,似乎只有第三人責任險才需附和解書,強制險的部分甚至對方可以跳過我直接向
我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究竟實際流程是如何,應備文件又是哪些?請各方人士不吝解惑,謝謝大家!
Ps.對不起,因為是發生在台南的車禍事件,所以在這裡po問題,不知有無違反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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