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ccme》之銘言:
: 昨天晚上10點多時我與友人共騎一台機車在府前路和開山路口的7-11也沒發現停到
: 汽車格了就進去買飲料和友人坐在外面的椅子上聊天, 大概10幾分鐘吧?! 一輛警車開過
: 來下來兩個警察一個不知去哪了一個走過來問我機車是不是我的, 我說是,他就叫我把
: 機車往上牽到711騎樓去不要佔用停車格, 警察就走回車上,我就跟友人說騎樓不是也不
: 能停嗎? 我們走吧~整個過程不到1分鐘, 正當我們走到機車旁帶上安全帽還沒跨上去
: 之前剛剛那個警察又從車上下來拿著相機對著我們拍照, 還露出一付"怎樣我是警察就是
: 要弄你的嘴臉", 晚上沒什麼車比較大意佔用停車格我有錯, 但你警察叫我移走我沒拖延
: 要把車騎走了為何還要拍照再露出那種表情? 還有這是不是有點執法過當了? 當時也沒想
: 太多就騎走了不然真有衝動拿手機出來反拍, 警察這樣不會太過份了嗎?
「帶」上安全帽 「戴」上安全帽
當時你應該打電話給謝龍介議員的,他會替選民服務
幫你電這二個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