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1、2人不會判死 殺童男免死判決撤銷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231/534022/
男子曾文欽前年12月犯下震驚全台的湯姆熊割喉命案,
他在台南市湯姆熊遊藝場,以遊戲儲值卡為餌,把10歲
方姓男童騙到廁所,以折疊刀割喉致死,落網時還囂張
嗆說:「在台灣殺1、2人不會被判死刑。」此案一、二
審均判曾男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今撤銷二審判決,將
全案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
前審判決曾男免死的理由是他罹患精神疾病,曾 4度自
殺未遂,殺死方童是為了達到受死目的,且犯案時精神
耗弱,不應判死,但判決一出,立刻引發許多民眾痛批
「恐龍法官」。
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不能光憑醫師鑑定來量刑,
應該也要考量曾男犯案前後的言行(殺1、2人不會判死
),且他當時把方童騙到廁所殺害,辨識能力並無異常
,至於曾男是否裝病,更審時應重新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