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南「機車安全GO」執法 2天開出1172件罰

作者: gn02250761 (揪把)   2016-04-07 01:10:43
※ 引述《TurTao (偶速小海龜)》之銘言:
: #1Hr12vqw (biker) 交通部正式回應,無論車道數,只要無禁機,機車可騎&直接左轉
感謝TurTao大大時常為鄉民作交安宣導,雖然交通部的回應是對
身為機車族的我是有利的,但既已限定機車路權僅限“最外側二車道”、
“慢車道和與慢車道相鄰的快車道”…等,又怎會允許機車在沒有路權的道路上左轉?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4-07 02:04:00
機車路權並沒有僅限“最外側二車道”、“慢車道和與慢車道相鄰的快車道”只要沒有禁行機車,就算是八線道也可以騎,因為機車本來就是汽車另外,直接左轉一定要最內線車道沒有禁行機車只要最內線車道禁行機車 或 有掛兩段式標牌,那就必須待轉
作者: eunicecypher (kircheis)   2016-04-07 02:41:00
個人認為機車本來就不是汽車,大小和安全性都有差吧另外也想請教一下,經常看到有些路不寬,無待轉標誌卻有劃設「待轉區」,這樣究竟可不可以待轉呢?
作者: ixpan   2016-04-07 03:49:00
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這是法條訂定不是你認為的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6-04-07 09:46:00
你有看103條嗎你有看103條嗎99條就明確寫上去 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103條了除非有禁行機車、或是待轉牌,才"可以"逕行待轉
作者: eunicecypher (kircheis)   2016-04-07 11:26:00
所以「待轉區」是劃假的嗎?但那是公家劃設的啊!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4-07 12:18:00
回應第 99 條,是「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回應 eun 大,待轉格是標線,標線沒有強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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