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佳佳/台南報導
環保局強制垃圾分類抽包檢查開罰首日,由於未分類達三樣且態度差、不願改善才會罰
,規定相當寬鬆,因而昨日並無開單,多數民眾都願意配合。
四月起台南市進入垃圾分類勸導期,五月一日適逢假日部分行政區未收運垃圾,昨日是
稽查開罰首日。環保局鎖定東、南、永康、安平、北區等都會區,派出數十人跟著清運路
線稽查。
看到穿著環保局背心的人出現,民眾都「主動」說確實分類了,要稽查人員不用破袋。
不過環保局人員訓練有素,從垃圾袋外觀隱約就可看到內容物,只要發現有可疑未分類,
還是破袋檢查,結果發現口口聲聲強調已分類的民眾,垃圾包內仍有紙張、紙杯等該回收
的回收物,對此多數民眾都願意配合,態度相當好。
環保局統計,昨日共稽查二百六十四位民眾,初檢發現有四十包內有一至兩件資源回收
物,經輔導後,民眾均能依規定分類改善。
另,稽查人員查核發現有資訊行逕將空墨水匣置於一般的垃圾袋中,立即勸導改置於可
回收項目。也有民眾搬家後,逕將保利龍、塑膠品等未分類後即行排出,經勸導都立即改
善。
環保局表示,只要破袋未做好分類者,清潔隊一律退回,分類完成後才收運。該局進一
步澄清,若發現有三樣應回收而未回收的物品,且不聽勸導重新分類者,才會開罰一千兩
百至六千元不等罰鍰。換句話說,規定其實相當寬鬆,凸顯勸導為主、開罰為輔的態度。
環保局強調,一般市民應該將垃圾分為「一般垃圾」、「廚餘」及「資源回收」,且三
大類各打包成一大袋即可。至於抹布、皮包、皮鞋、髒污的紙張或塑膠袋屬不可回收物,
當成一般垃圾丟垃圾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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