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可以看到我的發文,希望妳可以感受到我的抱歉。
在報警之前我應該可以把妳的小50弄進我的商用休旅車的後座,然後請妳上車就直接把妳
載到下交流道就好了......
是我硬不要看到妳逆向下去、或騎到下個交流道,因為還有6公里,以妳小50的速度大概
還要10分鐘左右,我不忍心看妳冒險、放妳繼續騎(萬一有甚麼憾事發生,我一輩子會過
意不去)所以我當下想到的方法就只有通知國道警察來護送妳下去,只是我沒想到會有罰
鍰、而且還要幾千元...這對一個學生負擔很大,如果我想的周全一點用我上面提到的方式
來解決,妳就不用多負擔這些錢了。
希望同鄉們不要先覺得她騎上國道就是不對這樣,我相信她本人也會知道嚴重性,所以先
請各位不要苛責她。
這一篇文章只是我個人對於讓她繳這一筆錢覺得拍謝,畢竟對一個來台南上學的外地學生
來說也是一個負擔,希望妳可以感受到我的心意。
祝妳學業進步、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