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在濁水溪以南是屁 他遇到最扯待遇
蘋果
法律難道真的是參考用的嗎?這是一位學生的怒吼,他只是找打工機會,都忍不住大怒「
太扯了吧!」男網友說在台南應徵一份登刊在人力銀行的工讀工作,面試時主管說採月薪
制,(21-22K),每天午休一小時,朝9晚6且周休2日,他覺得一切都還算合理,但正當面
試要結束時,主管突然說:「前6天不支薪水,因為老闆說這6天算是試用期」網友說,聽
到6天試用期不給薪時,真的很傻眼「我知道南部普遍低薪,低於120時有所聞,但是前6
天不支薪水,只送午餐一份也太扯了吧!」、「我很感嘆,台灣勞工這麼不值,打工都這
樣了!台灣低薪就是這樣來的...」。
這篇台南求職篇引發很多台南人的共嗚「別氣別氣,別論打工了,我在台南找工作一陣子
了,該照勞基發的週休二日、加班費 等,實在是稀有」、「同樣是在台南,正職的國外
業務,面試官好像是老闆娘,她也說要先看看你能不能適應工作, 這幾天都是無薪」、
「勞基法在濁水溪以南是屁」、「慣老闆是南部養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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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16/887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