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設停車場 可申請獎助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2016-10-26
市府執行汽、機車違停拖吊,市區停車場需求增加。交通局發布實施的「台南市民間設
置路外公共停車場獎助辦法」,今年至今已獎助設置三場平面停車場,仍有餘額可供停車
場業者或持有閒置土地的民眾提出申請設置路外停車場。
為了避免愛車被拖吊荷包大失血,車主對停車格需求大為增加,交通局順勢發布實施民
間設置路外公共停車場獎助辦法,今年共編列獎助十場平面停車場及一場立體停車場之相
關獎助預算。
停車管理處蘇天保處長說,平面停車場每一個小型車停車位獎助三千元,每場最高獎助
六十萬元;立體停車場每一個小型車停車位獎助三萬元,每場最高獎助三百萬元。賦稅費
用方面,符合獎助辦法者,得申請補貼第一年的地價稅及房屋稅,最高五十萬元。
獎助區域依目前實施累進費率路段半徑五百公尺範圍為原則,公告區域為中西區中華西
路一段至二段、南區金華路二段以東,東區林森路三段、中華東路一段至三段以西,北區
和緯路一段至四段、長榮路五段、開元路、小東路以南,南區健康路二段、大成路一段至
二段、國民路、中華南路一段以北。目前已獎助設置三場平面停車場,增加七十二席汽車
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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