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當務之急應該是去了解是哪個補習班,哪個老師
就算是沒有違法,但也應該讓大家知道,是哪個老師可以吃的下高中少女
,大家心中自有公評!
而不是去禁止公布被害人姓名,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希望台南市政府要硬在該硬的地方!
※ 引述《jiern (jiern)》之銘言:
: 出版社PO林奕含父母聲明恐觸法?社會局:限期改善
: 2017年04月28日 風傳媒
: 知名女作家林奕含在家輕生死亡,出版社游擊文化在今(28)日在臉書專業上貼出林女父
: 母的聲明稿,卻可能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中,禁止揭露被害人姓名的規定,可以開
: 罰6萬到60萬元罰鍰,社會局已經去電要求出版社下架聲明。
: 社會局表示,該聲明已經揭露被害人姓名,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宣傳品
: 、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
: 辨別身分之資訊。違反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台幣 6 萬元以上 60 萬元以下罰鍰
: ,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 截至4月28日下午2時50分,游擊文化粉絲頁仍未下架該篇貼文,也沒有給出任何回應。
: 新聞
: http://www.storm.mg/article/258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