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奕含父親痛別愛女 獨坐掉淚「不再追究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7-05-13 06:26:59
林奕含父親痛別愛女 獨坐掉淚「不再追究」
2017/05/12 22:50
〔記者曾德蓉/台北報導〕才女作家林奕含日前自縊輕生,告別式今天舉行,三立《新台
灣加油》主持人廖筱君在節目中轉述,林爸爸已表態不願咎責,未來將成立基金會,讓社
會上不要再出現房思琪;她也透露,林奕含離世前曾交代丈夫「你要好好保重喔,要好好
照顧自己」,丈夫至今仍相當自責。
廖筱君在節目中泛淚,轉述林奕含父親在告別式上的話:「爸爸最後講了一句話,其實他
的三度聲明,最主要是傳達『不要再有下一個房思琪』,而正在發生的房思琪,請國家社
會要去重視她,他沒有想要追究,這是爸爸在今天的告別式的結語,告訴大家他沒有想要
咎責。」
此外,節目也公開林奕含父親訊息:「奕含是我們夫妻,一輩子最深愛的女兒,她的離開
,帶給我們的傷心跟痛苦,是任何的文字都無法表達,希望她的離開,可以化為閃亮星星
,終究化為璀璨的星星,照亮黑暗的每個角落,在事情告一個段落以後,我們會成立『奕
含房思琪基金會』,把書獻給她的先生,以及親愛她的人,希望奕含這個小孩化成天使,
保護更多的房思琪,讓台灣不要再有下一個房思琪;謝謝摯愛奕含的所有朋友,你們在過
去26年來,陪伴奕含度過歡樂的時光,謝謝大家。」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065999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7-05-13 06:29:00
20歲才算成年人吧! (打開新聞 13-19歲被誘騙的案件較多)法律是否應該更改一下: <成年人>的歲數定義???若18歲的人 被騙的人還很多 那可叫<成年人>嗎????????
作者: doctor2tw (CHE)   2017-05-13 06:46:00
其實這跟兩性平權法案有關…
作者: book2381   2017-05-13 07:44:00
騙小女孩的貞操,唯一死刑
作者: isud40401 (大茂黑瓜)   2017-05-13 08:49:00
毀人兒女婚姻,毀其生活及名譽後,當然沒什麼好追究的,誘姦是告的贏嗎?
作者: kilikili (形而上學女孩)   2017-05-13 09:17:00
怎不說是某人自己要毀掉自己的婚姻的呢?這種罪加一等
作者: dodothink (dodothink)   2017-05-13 09:52:00
應該有找律師評估後知道告不贏了
作者: cycle2 (Juan)   2017-05-13 10:19:00
真的告不贏……唉,有打過官司的人就知道,證據證人是最重要的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7-05-13 11:42:00
不追究是要如何照亮每個黑暗角落鄉愿 德之賊也
作者: zenzai (紅豆湯)   2017-05-13 12:28:00
希望林爸看看薩維尼《法律的鬥爭》這篇文章https://www.ptt.cc/man/NEW_ROC/D34F/D31F/M.962072160.A.html
作者: tyf99 (呵呵)   2017-05-13 14:03:00
現在死女兒而已,再追究下去,黨國打手讓你死全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