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ayIsAIDS (國家若亡 甲甲有責)
2017-10-22 11:29:32今天不討論,違規就是違規,這種高空的話,今天討論的是,實際交通狀況。
案例一:某人從南科下班,他開高速公路回家,他家住復興國中。
他在下大灣交流道切裕農路,他想要買個晚餐,但是他發現到,
如果不把轎車臨停在路邊,他無法買晚餐回家吃,好把他想說他換條路買晚餐
結果往前開的東寧路,往左開的富農街,都是同上,他不佔據慢車道,不違停
根本買不了晚餐。
案例二:某媽媽下雨天要接小孩,她的小孩就讀崇明國小,由於當天國小都上整天
又下雨人車壅擠,所以她必須面對塞車,為了盡快接小孩去安親班
她只好停崇明國小對面,或者紅線道,或者崇明國小隔壁巷弄,
所以只好又違停了
可是上述案例二 警察懂 大多數人懂 檢舉達人看不懂
機車人行道案例
幾年前,新光三越中山店,柱子底下是可以停機車的,因為只要檔到行人
新光三月保全就會驅趕 ,所以根本不會阻礙通行,也不會聽到新光三越店家出來說話
同理南方公園牆壁旁,也是如此,中山路郵局牆壁旁也是如此。
需要這些位子 停車的機車族 絕對比需要用到此處行人多
而且南方公園牆壁旁 中山路郵局牆壁旁 新光三越柱子底下
不能停車就是找機車族麻煩
還是一句話
行人會靠牆走路嗎?
需要用這些地方的機車族,絕對比需要這些通到的行人還要多,
檢舉可以 要考慮到實際的用路狀況
案例一:你都知道那邊路邊都不能停車 所以非得要違停才能買晚餐 那你還開車去那邊買晚餐是???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10-22 11:36:00案例二: 靠近崇明國中南側那邊有停車場, 看要不要走路過去那邊搭車
先回家把車停好 再換個交通工具出來買不是不可能案例二:走路沒幾分鐘就有很多可以停車的地方 懶得走不要扯人家沒有設計地方給你停車
作者:
chong17 (ken)
2017-10-22 11:39:00案例一:高速公路有服務站啊,或者 麥當勞有得來速啊!很難嗎?
南部真的沒什麼在抓 北部案例一這種 多數人要是知道沒地方停車 真的會先回家把車停好再走路出來買自己懶想圖方便就不要怕被開罰
我心情不好,想要捶沙包,可是我買不起沙包,所以我拿刀去路上砍你家人,希望大家能諒解我,同樣意思
作者: DUGONG (阿京 or 杜康) 2017-10-22 11:49:00
我也開車,但真要去這些地方買,走遠點或換交通工具...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10-22 11:50:00比較少經過裕農路往高速公路方向, 路邊有路外停車場嗎?
實際狀況是1店家應該提供車位,2巴結一點停遠一點用走的
作者:
b66665g (GOD)
2017-10-22 11:52:00真棒邏輯為了自己吃飽 載自己兒女 然後用別人命去換希望你就不要成為被犧牲那個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10-22 11:55:00沒什麼事也不太會在市區開車, 想到很多路不好停車就煩
作者: Gaga5566 (30cm卡卡妹) 2017-10-22 11:57:00
我住附近 崇明那有很難停車嗎??? ????????????????
作者: mtree (御風奔馳的路行鳥) 2017-10-22 11:57:00
建議原po去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 把這些情況合法化 以後大家開車 都可以直接違停慢/快車道買晚餐
作者:
a7725a (寺哥)
2017-10-22 12:01:00別這麼自私好嗎
作者: drift924 (7070) 2017-10-22 12:05:00
只看到自私
謝謝你讓我知道提案取消民眾檢舉違規的議員怎麼選上的
作者:
chong17 (ken)
2017-10-22 12:06:00成年了,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違停被罰錢、害人出車禍,就不要來靠北
作者: tombbear 2017-10-22 12:09:00
東寧路有發生過汽車違停導致機車為了閃避而被撞死的事故您是覺得因此死傷的人還不夠多?
作者:
a31578 (薄荷糖)
2017-10-22 12:10:00幫補血ㄏㄏ
作者:
chong17 (ken)
2017-10-22 12:11:00前陣子新北市有一輛機車為了閃違停的車,撞上大車,死了兩個醫學院高材生
作者:
joyca (joyca)
2017-10-22 12:12:00唯一有建設性的就是點出硬體設備與實際環境有落差,其它的給別人噓就夠了。
作者:
jfanny (生命的插曲...)
2017-10-22 12:13:00你是以自己方便為出發點,很多路段的違停都會造成很大的危險,拿別人生命換你一時方便這樣對嗎…
作者: moonzone (蟲) 2017-10-22 12:21:00
噓ID跟心態
作者:
smallod (簡單D調瘋)
2017-10-22 12:23:00您方便就好的
作者:
joyca (joyca)
2017-10-22 12:25:00不小心推,補需平衡一下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7-10-22 12:28:00你就是圖方便啊,沒被抓就賺到,被抓就乖乖付你圖方便的代價啊下雨天是沒有雨傘這種發明嗎?小孩是什麼做的?不能碰水
作者:
Thamia (laylay)
2017-10-22 12:29:00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智障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7-10-22 12:29:00是電子產品嗎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7-10-22 12:32:00有停車位也不會去停 畢竟違停最方便
作者:
Thamia (laylay)
2017-10-22 12:32:00自己的時間是時間,自己要開的路才是路,讚就是讚就是讚讚讚,我是覺得可以乾脆搬去天上住啦,都沒有人會抓違停,反正畢竟台南地狹人稠嘛,去天上剛好不用擠,讚讚!
作者: Angrboda 2017-10-22 12:35:00
推推 不騎機車不要來台南
作者: pkstu102339 (給爺跪了) 2017-10-22 12:38:00
桶
作者:
iamcnc 2017-10-22 12:44:00我完全同意你的話 因為你家附近不好買飯 那檢舉達人算是必要之惡的必要之惡 你巴結點吧
作者: CountryRoads (‵・ω・) 2017-10-22 12:45:00
不嘘不行
作者:
hotqqa (小呆)
2017-10-22 12:46:00這種文被砲是正常的,因為打打鍵盤最簡單了,看推文我會以為不違停的人真的好多噢
不違停的人是真的很多啊 不然你以為裕農路為什麼還能
作者:
daoqu (親親)
2017-10-22 12:52:00你那裡來的勇氣發這篇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7-10-22 12:56:00違停的人真的很多裕農路是還能走嗎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7-10-22 12:57:00梁靜茹給你的勇氣嗎?
作者:
wennai (紋)
2017-10-22 13:01:00違停就違停,少來扯一堆理由
你好,我就是你口中的M,會先把車開回家再走路或騎車出門買飯
作者:
jiqoo (抓抓)
2017-10-22 13:14:00這只能噓了
作者:
joyca (joyca)
2017-10-22 13:14:00這篇跟上面廟會檳榔渣那篇兩相對比真的是蠻有趣的
作者:
shu750615 (劈哩嘩啦)
2017-10-22 13:15:00台灣教育真的很悲哀
作者:
joyca (joyca)
2017-10-22 13:15:00同為不OK的行為(想法),但版上鄉民的態度卻有微妙的差異XD
笑死人 回家換車出門買飯叫M 讓你爽違停拿自己命開玩笑的其他人不就抖M
作者:
joyca (joyca)
2017-10-22 13:18:00如果今天是宮廟8+9在路上違停v.s.原PO發文宣泄吐檳榔渣心情又會是怎麼樣的光景
作者: redkinght127 (深紅騎士) 2017-10-22 13:20:00
大賣場都有停車場啊 不違規會死就對了按錯補噓開車不方便就不要開很難嗎?
作者:
chong17 (ken)
2017-10-22 13:24:00大賣場有停車場、美食街啊!一群人渣路邊違停是怎樣
太多人都跟你一樣,認為自己方便就好,車就是要停門口
作者: slps9060712 (slps9060712) 2017-10-22 13:28:00
就算是必要之惡 違規被檢舉也就摸摸鼻子剛好而已為什麼結論會變成檢討檢舉的人?
作者:
lun1110 (Lun)
2017-10-22 13:32:00不能換車嗎?我開車都會先回家換機車再出去買了
作者:
midipore (沉默の筆記)
2017-10-22 13:34:00停遠一點,走個十幾二十分鐘很難?
批評檢舉達人你會被酸酸噓死,幫你補血,ㄎㄎ酸酸都住在房間裏不用出房間不懂什麼叫為廷啦,檢舉就對了!叭叭
另外違停的人也常伴有其他違規行為 像不打方向燈 剪線像原Po就不會先看公告知道標題要加分類
作者: dickslee (阿徹) 2017-10-22 13:51:00
自私
作者:
Uzen (剛好路過的鄉民)
2017-10-22 13:52:00人行道要有輪椅族的無障礙空間啊,尤其南方公園旁還有醫院
所以因為你想吃的晚餐、小孩、購物慾,就可以違規影響其他的用路人?哩勒公殺毀?
作者: wumaurice 2017-10-22 14:02:00
抵消違規達人廢推
作者: wumaurice 2017-10-22 14:06:00
南科下班回市區,你預期路上買飯,完全可以靠大眾運輸達成新光中山店 一堆公車路線 沒地方停就改搭公車啊
作者: wumaurice 2017-10-22 14:13:00
真要說必要之惡,強迫使用大眾運輸才是必要之惡,因為台南馬路跟土地不可能容下全市民的車以台灣的人口密度就是要走香港新加坡的運輸方式,反之就像越南
違停是不得已的 別人死掉也是不得已的呢 自己方便就好
怎麼感覺你講的很有一番道理但是違停會擋到其他用路人阿 先推你講出來現實狀況雖然一堆人噓 還是一直有這樣的狀況....
作者:
oramge (小雨一點點一滴滴)
2017-10-22 14:28:00傻眼貓咪
作者: wumaurice 2017-10-22 14:30:00
因為違停的人在這裡很低調啊 可見大部分的人都還是有羞恥心 被罰了也是摸摸鼻子
自私自利,什麼都不行,什麼都不要奇怪南科周邊是沒有東西可以買來吃喔XD
作者:
yms1202 (魚_羊)
2017-10-22 14:35:00看起來應該是台南路太小不適合你~~掰掰
別人也累得要死騎車回家 結果被路邊違停擋 你有想過嗎國小走到停車場也才500公尺 來回也才1公里 下雨天撐傘走一小段路會死嗎?
作者:
zmmm (zmmm)
2017-10-22 14:53:0088
你知道台南為什麼綠燈塞車嗎? 因爲你的臨停 一台車讓幾十台等違規停車本來就是有原因才設法 如果都照你說法 跟大陸人尿急路邊就尿 就丟垃圾有何不同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7-10-22 15:07:00
官員都默認了
作者: a56566789 2017-10-22 15:11:00
MD 08開車也不會違停,有什麼再大的理由也是違規
作者:
VPatsy (Patsy)
2017-10-22 15:28:00還以為多必要,原來只是想買晚餐,喔~不在裕農路東寧路買晚餐,就會餓死,台南真不適合居住。提出這種論調的人到底有多無恥
作者:
w2776803 (台南假面騎士HUNGER)
2017-10-22 16:32:00你發在這裏只會被噓爆
作者:
chong17 (ken)
2017-10-22 16:34:00作者:
medama ( )
2017-10-22 16:48:00500公尺也不肯走 廢到笑
作者:
jj0321 (JJ與你倒數唷)
2017-10-22 16:51:00這ID從八X板來的吧
作者: s1346 (嘎) 2017-10-22 16:53:00
這思維 這觀念
作者:
kuojians (Jason)
2017-10-22 16:54:00拉低台南水準的行為
作者: FunIan (Ian) 2017-10-22 16:59:00
違規達人又被開單哭哭喔
作者: changle (啾咪) 2017-10-22 17:00:00
找停車格停,多走幾步,結案
作者: FunIan (Ian) 2017-10-22 17:06:00
警察不懂,大多數人也不懂,只有愛違規的人懂
作者:
chris123 (Chris)
2017-10-22 17:23:00我平常也開車上班,下班也是先回家換車再出門買晚餐,或是先走路到公司附近的店買完再回家,真的懶得換車懶得走我也會選比較好停車的店買,也常常到想吃的店發現鄰近的停車格都停滿而換買別間,沒有什麼困難,只是看你想不想而已你違停佔據慢車道,機車就要被擠到快車道,然後快車道就擠滿機車,你說的兩種情形就已經在塞車了結果因為你違停搞得更塞,然後你卻要別人體諒你只因為你要買晚餐載小孩?
作者:
puzpuzpi (西音仔菜脯)
2017-10-22 17:30:00可以回八卦版嗎^^ 物以類聚,你應該在那邊的
作者:
dss (dss)
2017-10-22 18:31:00我覺得應該要給予機車族公然砸違停車的權力
作者:
visquel (飛哥)
2017-10-22 18:31:00你好了啦~想釣魚吉人騙錢錢過新年逆?!
難停車我寧可回家換車再出來,不是每個人都像你一樣自私
作者:
eca (E咖)
2017-10-22 20:49:00一起來噓
作者: niniokita 2017-10-22 22:19:00
我會找好停車的店買,沒在跟你多多少少違規不好意思
作者:
chris123 (Chris)
2017-10-22 23:46:00至於你說的機車停人行道的部分……新光有自己的機車停車場你知道嗎?我真的搞不懂你們,都可以花2、3個小時逛街了,多走這5分鐘的路到底會怎樣?
作者:
apple7685 (applelion)
2017-10-23 00:03:00......
作者:
AquaEnergy (Desperate Houseboy)
2017-10-23 00:51:00乖,這ID跟法治觀念還是回八卦版取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