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也遇到跟原po的情況,
所以借這個標題談一下
我遇到的情況也是用餐 店門口已停滿機車無停車位,
就停到隔壁的大樓騎樓下(非出入口,旁邊已停兩台汽車)
停好車,屋主女出來說這是他們的地只有他們可以停,要我騎走
我納悶:騎樓是公用的,不是只有你們可以停
然後屋主男就衝出來對我咆哮:汝是青番喔 工沒駛停就是沒駛停
然後就對我拍照拍車,
說要po上網讓我紅還要去學校告我(車上有停車證)
我也是怒了就說叫警察來
警察還沒來里長先來了(屋主的地方關係良好啊)
里長當然是來護航屋主的 說這是私人地,不能停,
「你看你還把人家的磁磚壓壞了」(工三小)
後來警察終於來了
警察:依法騎樓不能停車,
但台南市因為停車位嚴重不足有開放留1.5米就可以停……
我的機車只停外側自然留有超過1.5米的空間,
反觀屋主的兩台汽車(一台BMW一台休旅)
把騎樓停好停滿沒有留任何空間
原本惡狠狠的屋主男和里長惦惦不講話
員警來自然是以和為貴 說啥要開單就整條路都要開
那邊現有位子了我就停過去那邊blabla 的
為了不讓警察和整條路的人為難,我自然只能和蟹離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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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騎樓是私有公用 僅能供行人通行 不能停車設攤佔用
只能說台灣的建商太黑心,利用騎樓多得建築面積卻不蓋停車場
(直接洗腦一樓住戶屋主騎樓就是我的停車場?)
地方政府開放騎樓有條件停車(有沒有抵觸中央法令也還有討論空間)
感覺也是治標不治本,根本解決之道還是增設停車場,停車格,
騎樓應當全面淨空(就沒有私人不私人 你可停我為什麼不能停的問題)
最後請大家多檢舉路上的違規停車,同時養成付費停車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