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tgoetgo (領養代替購買)
2018-04-21 10:20:00其實合法爆竹是可以管的,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7條,主管機關基於安全得制定自治法規。違者依第29條處於3-15萬。再來看自治條例,台南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五條」施放爆竹應依產品使用說明及限制進行施放。很多消防局都說,只能管違反爆竹,合法爆竹不行。屁,不是能不能,是他要不要。法規上都有寫。只是...唉,很多學長秉持著不舉發、不處理,時間到了自己會放完的佛系消防心態。到場只是過水,再跟民眾回覆說已勸導,事實上可以直接禁止違法的施放,並且沒收現場準備違法施放的爆竹。